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张建军、彭京京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新世界广场二期商业街商铺2C01-1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汉唐古韵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器乐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1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