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凌观明在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颐安都会中央花园1区3栋148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天蓝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4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