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刘小特、刘子龙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东方半岛花园2栋商铺108、109(教学区)、106-1(办公区)设立深圳市龙岗区半岛荟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4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