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张文靖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冠云路2号308至312设立深圳市龙岗区立青艺术文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5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