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刘丽霞、邹欢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新兴北街26-2号设立深圳市龙岗区花之韵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舞蹈类、声乐类)、非全日制中小学体育类校外培训(跆拳道),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4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