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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新菲尚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林元远、杨创雄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深汕路中信龙盛广场2栋四单元402设立深圳市龙岗区新菲尚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舞蹈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20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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