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同时办理。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有关规定的,待申请人成功入户我市后,可向拟入户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随迁业务。如有疑问可致电0755-844650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