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自主创业人员对象范围调整,取消本市户籍要求。退役军人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按规定申办自主创业人员身份认定,并享受初创企业补贴、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