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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认定2024年度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对象单位、个人的通报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等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社区初审、街道复核、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区级认定等一系列流程,现决定对辅城坳社区融湖世纪花园等48个住宅区、平湖街道鹅溪小学等120个学校、深圳坤宜美居酒店等18个其他重点场所以及曾丽玲等115名个人认定为2024年度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对象并进行表扬(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1:龙岗区2024年激励对象认定名单(住宅区).xlsx
  • 附件2:龙岗区2024年激励对象认定名单(学校).xlsx
  • 附件3:龙岗区2024年激励对象认定名单(其他重点场所).xlsx
  • 附件4:龙岗区2024年激励对象认定名单(个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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