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犬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依法成立的单位;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指自有物业或租赁居住六个月以上);
(四)独户居住(指非共有物业或合伙租赁);
(五)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单位养犬)。
二、申请材料
(一)养犬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登记证明;
(三)房屋产权书或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居委会提供的在固定住所居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
(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养犬);
(五)一寸犬头照3张;三寸犬全身照一张;
(六)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应提供残疾证明;
(七)饲养绝育犬的,应当提交实施绝育手术机构提供的绝育证明。
三、申请表格
养犬人需填写《深圳市养犬登记表》,该表格可在养犬登记点免费领取。
申请人独户居住的条件需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申请人申请饲养两只以上犬只,需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
单位养犬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需单位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
四、办理程序
养犬人备齐资料后携带犬只,到住所地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登记点办理养犬登记。
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实养犬登记表—缴纳管理费—植入电子标签—犬只注射狂犬疫苗—领取犬只号牌养犬登记证5个工作日后在街道办事处领取。
序号 | 区 | 登记点名称 | 登记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龙岗区 | 平湖街道城管办 | 平湖平龙东路98号城管执法大楼
4楼417室 |
罗楚力 | 85238759 |
南湾街道城管办 | 南湾街道二办(南岭村委旁)A栋
411室 |
鄞 辉 | 28704941 | ||
龙城街道城管办 | 龙岗中心城沙园路龙城街道办公大楼一楼行政大厅 | 陈 幸 | 89916288 | ||
布吉街道城建办 | 龙岗大道木棉湾地铁站旁布吉街道办公楼办事大厅 | 张 奂 | 28539473 | ||
坂田街道城管办 | 坂田坂雪岗大道与雪岗北路交汇处坂田街道二办一楼办事大厅 | 黄海生 | 89586844 | ||
龙岗街道城管办 | 龙岗碧新路2032号龙岗城管执法大
楼410室 |
钟正亮 | 84869970 | ||
横岗街道城管办 | 横岗松柏路73号横岗街道城管办
三楼 |
李 清 | 28861806 | ||
坪地街道城管办 | 坪地街道富民路112号坪地街道二
办6楼 |
黄金梅 | 8407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