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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应将事故处理的情况向社会公布。现将我区2014年第一季度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见附表)。为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龙委〔2011〕14号)和《关于印发龙岗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5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文件的通知》(深龙委办〔201230),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4月2

 

201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名单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单位

事故简要经过

伤亡情况

处理情况

201310月22

深圳市楠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在脚手架上贴外墙瓷砖时高坠

死亡1人

对项目负责人处罚4万,对事故单位处罚13万;责令停工10天。

201311月12

深圳市九里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拆除违章搭建时塌落的木头砸中

死亡1人

对事故单位处罚10万,责令停工10天。

201311月25

深圳市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起重重物下放过程中的惯性压伤

死亡1人

对事故单位处罚13万,负责人2万;责令停工10天。

201312月14

陆河县建筑工程公司

进行外墙装修作业时高坠

死亡1人

对事故单位处罚13万,项目负责人4万;责令停工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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