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晚,深圳市某礼品有限公司的注浆车间突然传来爆炸声,冒出大量烟雾,车间循环水池被炸毁,爆炸产生的火花引燃一员工衣服,致其死亡。
当日,深圳市某礼品有限公司员工叶某亮、谢某、叶某和胡某吃完晚饭后,陆续回到注浆车间进行夜班作业。19时左右,谢某拿着红色水瓢从2#注浆台走到循环水池旁边倒固化剂时,突然发生爆炸,循环水池被炸毁,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把东、南侧窗户及西侧部分窗户震碎。身上衣服着火的谢某从循环水池冲出来,边走边扯着火的围裙,叶某亮见状协助叶某用干粉灭火器将谢某身上的火扑灭。当谢某歪歪斜斜走到1#与2#注浆台之间时突然倒下,随后被送往龙岗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对员工叶某亮、叶某等人调查了解及专家现场勘查分析,死者谢某当班时所穿的化纤面料工作围裙、化纤面料短裤和塑料鞋,极易产生静电,且现场无燃烧痕迹,发生爆炸处有小火,谢某身上有灼伤,从现场火情和死者谢某的伤情判断,其身上的静电释放产生的高温火花引起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爆炸。
据参与事故调查组的龙岗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起因工作人员身上的静电释放,产生高温火花而引起的危险化学品(过氧化甲乙酮)爆炸事故。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并使用防爆型通风系统和设备。该公司将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存放在紧贴窗户的循环水池旁,且窗户无遮光设施。同时,员工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死者谢某在使用固化剂(过氧化甲乙酮)过程中,未穿防静电工作服,未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和橡胶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