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月-10月份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情况
1.总体情况。1月-10月,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460起,死亡36人,受伤331人;同比起数下降21.76%,减少406起;死亡人数下降5.26%、减少2人;受伤人数上升8.88%,增加27人;发生一起较大事故,致3人死亡。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事故277起,死亡16人,受伤318人;同比起数下降1.42%、减少4起,死亡人数下降23.81%、减少5人,受伤人数上升10.03%、增加29人。
(2)工贸及其他事故。共发生事故26起,死亡20人,受伤8人;同比起数上升4%,死亡人数上升17.65%,受伤人数持平。
(3)火灾事故。共发生事故1157起,未发生亡人事故,受伤5人;同比起数下降25.8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28.57%。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月-10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23人,受伤11人;同比起数上升3.45%,死亡人数上升9.52%,受伤人数上升22.22%。其中:
(1)工贸行业。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增加1人。
(2)建筑业。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9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上升10%,死亡人数上升28.57%、增加2人,受伤人数上升33.33%、增加1人。
(3)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增加2人。
(4)其他行业(含生产经营性火灾)。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9人,受伤3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28.57%,受伤人数下降40%。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月-10月,全区共接报森林火警13起,未发生森林火灾。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月-10月,龙岗区平均雨量为2186.2毫米,较近五年同期(1816.8毫米)偏多20%,较去年同期(2254.8毫米)偏少3%;最大累计雨量3052.8毫米(园山街道大康站)。市气象局在龙岗区发布暴雨预警信号79次(黄色49次,橙色24次,红色6次),发布台风预警信号21次(白色9次,蓝色7次、黄色2次、橙色2次、红色1次);区三防指挥部启动防汛应急响应68次(关注级37次,四级23次,三级6次,二级1次,一级1次),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22次(关注级9次,四级8次、三级2次、二级2次,一级1次)。
3.地面坍塌情况。1月-10月,全区发生地面坍塌事故6起。
二、10月份基本情况
(一)各类安全事故情况
1.总体情况。10月,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0起,死亡3人,受伤23人;同比起数下降23.98%,死亡人数下降25%,受伤人数上升9.52%,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事故20起,死亡1人,受伤22人;同比起数上升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5.79%。
(2)工贸及其他事故。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持平。
(3)火灾事故。共发生事故108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下降29.41%,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50%。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0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持平。其中:
(1)工贸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持平。
(2)建筑业。共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持平。
(3)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未发生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均持平。
(4)其他行业(含生产经营性火灾)。共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0月,全区共接报森林火警2起,未造成森林火灾。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0月,龙岗区平均雨量为30.7毫米,较近五年同期(114.8毫米)偏少73%,去年同期0.3毫米。市气象局在龙岗区发布台风预警4次(白色2次,蓝色2次),未发布暴雨预警;区三防指挥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4次(关注级2次,四级2次),未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3.地面坍塌情况。10月,全区未发生地面坍塌事故。
三、工作建议
(一)筑牢十五运期间安全防线。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区关于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聚焦赛事核心区、接待酒店、交通枢纽等“关键点”,实施严密安全管控。要全面排查并整治场馆设施、临时建筑、消防疏散通道、用电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准备,确保赛事期间安全。
(二)筑牢森林防火屏障。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禁火令,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机制。特别是园山、龙岗、坪地等林地面积较大的街道,要加大巡查布防力度,提升灭火能力,抓紧时间开展森防演练,尽快将灭火装备拉出去练一遍。严控进山入口,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保障队伍在防护期85%在岗在位;加大巡查巡护频次,积极运用林火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提升监测效率;加强防火宣传警示,提升群众防火意识与应急避险能力,全力防范森林火灾。
(三)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攻坚。道路交通方面,交警、交通部门要紧盯货车、电动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及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路段和时段疏导。建筑施工方面,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警惕收尾工程风险,严查赶工冒险作业,严管危大工程、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地下施工,严查脚手架、塔吊等设备安全,严防坍塌、高坠事故。
(四)严控消防突出风险。一是严抓动火作业监管,空置厂房(含启用、改造、拆除及冷库拆建)重新启用、装修必须按程序向街道报备,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六必须”要求(清可燃物、设分隔、配器材、设警戒、保畅通、专人监护)。严厉查处无证上岗、涉动火小型工程未备案、内部审批手续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空置场所闭环管理,各街道对入驻企业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加强巡查管控,并督促出租方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四个一”(建立一个安全管理团队、提供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报告、开展一次厂房结构提升、进行一次企业准入审核)。同时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聚焦存在纠纷、待拆迁或无人管理的场所,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有人管、管到位”。三是深化整治与宣传,持续严厉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厂房等区域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入室入楼”、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强化用火用电安全、逃生自救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