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安全”工作,横岗街道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全力构建常态化的安全监管体制,经过近一年的起草修改,于近日正式出台《横岗街道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构建并完善六项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横岗街道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主要有六大内容。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机制方面,明确安监办、派出所、社区对9656家“三小”场所、2793家工矿企业、217家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责任和检查内容。在农林水安全隐患排查及管理机制方面,明确农林水中心和各社区对10座小型水库、3条河流、346公里排水管网的管理责任和检查内容。在燃气、地质及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机制方面,明确城建办、企业、业主对燃气、建筑、边坡、危旧房屋的管理职责。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管理机制方面,明确市监、卫监、动防、执法队等部门对相关企业、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管职责。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管理机制方面,明确交管所、交警中队、教育办等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在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及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对24981栋出租房、51万流动人口的管理,明确出租屋综管所、楼(栋)长、业主、承租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