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选聘龙岗区第六届安全生产专家。选聘的专家要求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或者为高级技师,熟练掌握安全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水平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工作能力。其中中级技术职称的,需具有本专业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选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可;或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或技术协会等有关单位推荐、经本人确认。选聘专家组暂设危险化学品组、建筑工程组、机电组(包括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组、消防组、综合技术组、应急救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