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概况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参与拟定我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3、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包括制定、执行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组织文化产业产品展示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文化产业会展业等,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承办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会场龙岗展区的有关工作,指导并协调有关单位申办、承办“文博会”分会场。
5、配合相关部门培育文化产业中介组织和机构,推进文化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建设。
6、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设两个科室,编制内实有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8个,雇员编制5个,临聘编制2个。
二、 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创新承办模式,推动第十届文博会办出新特色。
(二)驱动产业集聚,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创新发展。
(三)突出高端引领,重点推动发展新兴业态。
(四)创新服务模式,整合高端资源创新服务平台。
三、2014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4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 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预算收入334.0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323.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75万元。
(二) 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预算支出3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1万元,项目支出113.75万元。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