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我办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个,即本级单位。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办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0801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46万元,占1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455万元,占87.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0.134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主要用途为组织员工到佛山新城、宝安中心区、坪山中心区等地进行调研学习时候产生的误餐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945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我办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使用明细为:燃油费支出0.099万元、车辆维修费支出0.179万元、路桥费、停车费支出0.6675万元。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1.0801 |
0 |
0.1346 |
0.9455 |
13.625 |
0 |
5 |
8.625 |
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