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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新城办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我办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个,即本级单位。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办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0801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46万元,占1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455万元,占87.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0.134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主要用途为组织员工到佛山新城、宝安中心区、坪山中心区等地进行调研学习时候产生的误餐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945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我办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使用明细为:燃油费支出0.099万元、车辆维修费支出0.179万元、路桥费、停车费支出0.6675万元。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801

0

0.1346

0.9455

13.625

0

5

8.625

 

  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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