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范围
龙岗区委办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科室11个,包括科书科、办文科、调研科、综合科、外事科、信息科、接待科、区督查室、区法制办、区保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等科室。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龙岗区委办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09.56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8.6万元,占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3万元,占6.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3.43万元,占85.28%。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1人参加市政府外事办组织的出国访问团,开展国际化比较研究事宜、吸取金融国际化发展和人力资本积累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借鉴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成功做法。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53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到我区考察、调研、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外宾来我区参观、考察、洽谈、访问的外事活动等工作。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区具体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3.43万元。2013年没有购置公务车,龙岗区委办11个科室公务用车27辆,费用全部用于公务车运行及维护。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龙岗区委办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7.6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11.96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8.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4.5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94.6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1.17万元。新增下设机构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大厅),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 | 2014年“三公”经费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 国(境)费 | 公务 | 公务用 车购置 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 国(境) 费 | 公务 | 公务用 车购置 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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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6 | 8.6 | 7.53 | 93.43 | 97.6 | 0 | 3 | 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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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