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2025年龙岗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乡村振兴资金63,825万元。其中,安排对口支援专项经费24,847万元,用于支援新疆、西藏、广西;安排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1,160万元;安排“对口扶持”项目经费17,480万元,用于东西部协作、省内帮扶、结对帮扶江西寻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工作;安排“对口帮扶事务”项目经费338万元,用于支援合作、乡村振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