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区2012年党政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龙岗区2012年党政信息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
龙岗区2012年党政信息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时期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提高信息辅政水平,根据中央、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党政信息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和省委全会、市委全会、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跨越争先,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的要求突出主题,突出创新,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更好地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努力开创新形势下信息服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信息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工作重点更加突出;信息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渠道有效拓展;信息工作规范程度全面提高,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数量继续增长,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信息网络分级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网络运转顺畅,功能强化;各单位骨干信息员数量逐步增加,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报送信息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做到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工作。抓住“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等主题,结合各街道、各部门特色,突出信息的适用性、针对性,把信息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研究关键问题、思考工作对策上,抓住问题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措施。及时反映中心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基层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的做法、经验以及取得的成就。
(二)坚持实事求是。组织信息要客观、准确,既要避免虚假夸大情况,又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问题类信息要抓主要矛盾,真实、全面地说明主要情况,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建议类信息要符合客观实际,具有操作性、可行性。正面信息要实实在在,经得起实践检验。上报信息努力做到既报“喜”也报“忧”。
(三)注重质量时效。突出信息工作的宏观性,围绕关系我区发展的战略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信息研判和综合加工,努力提供更多预警性、趋势性、深层次、有分析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准确、高效。突出信息工作的计划性,及早明确阶段性信息工作重点。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要捕捉苗头,追踪调查,连续上报。突出信息工作的综合性,搞好重点工作进展的阶段性综合、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地域性综合、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性综合和对全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预测性综合。突出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杜绝迟、漏、瞒、错报。
(四)强化网络运转。大力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与基层机构、重要单位、群众团体、主要媒体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收集网络,扩大信息网络成员和信息员队伍,确保信息网络覆盖到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信息触角延伸到社区、居民小组和部门科室,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体系。各单位普遍设立信息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各街道和各部门实行信息直报制度,使上报信息渠道更加顺畅。建立信息网络考评激励机制,开展业务通报,提高网络的综合服务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推进党政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明确信息机构职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报送信息的督促机制和信息工作人员报送信息的支持机制,形成各级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业务部门自觉抓的信息报送大格局,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体系,使信息工作进展协调、高效。建立和完善各级信息工作通报制度、量化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创优争先的竞争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信息工作是各单位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体现。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经常给信息工作定思路、出题目、交任务,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明确分管办公室(秘书科)工作的领导是报送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秘书科科长)是直接责任人。要重视各级信息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选配,把本单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热心、有干劲的同志吸收到信息员队伍中来。不断改善信息工作条件,确保日常信息特别是重大信息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积极安排信息员参加会议、查阅文件、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为他们从事信息工作创造条件。完善对信息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
四、信息报送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情况,包括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外设等高新技术产业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总部型、研发型转变,发展总部经济、研发创意、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金融机构、国际学校等高端服务业。优化转型升级环境情况,包括打造布局集中、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园区,构建区、街、社区三级招商引资体系,优化政府服务,做好领军企业的全方位服务,加强对高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支持企业上市。拓展转型升级空间情况,包括淘汰低端企业,加强土地整备,推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建设异地工业园等。夯实转型升级基础情况,包括强化规划指引,引导社区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社区经济从租赁型向投资、管理、服务型转变,引导社区以土地、物业、资金参股等方式,参与优质企业、大型产业园区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特区一体化建设。城市发展规划情况,包括打造“一核双轴四片”城市空间布局。城市功能提升情况,推进地铁16号线、3号线东延段等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快主干道建设,构建“半小时交通圈”;加强供水、供电、排水、燃气、消防、通信管道等市政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情况,包括抓好“一线三片”等重点区域的城市更新,打造特区一体化示范区;完善学校、医院、道路、市政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扶持工业改造项目,促进产业发展。推进城市经营情况,包括通过市场化运作,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实现由传统城市建设管理向现代城市经营转变;完善“2+N”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土地+项目+城市更新”运作模式,挖潜城市资源价值;坚持建管并重,推进商业业态提升、市容市貌整治等工作;加强查违工作。
(三)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情况,包括发展基础教育,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教育优质化、均衡化;推进重大公共医疗基础设施规划,街道公立医院改扩建,社康中心规范化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强化群众就业、创业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实现社会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低保政策,提高困难群众社保水平,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社工服务覆盖面,推进社工人才专业化、职业化、规模化发展。社会管理情况,包括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完善矛盾预防排查化解机制,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深化完善“大综管”;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编制社区“民心网”,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提升协同管理水平。维护城区安全稳定情况,包括完善城市安全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构建社会治安主体防控体系,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明水平情况,包括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计划,推进城区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关怀来深建设者等八大关爱工程,弘扬城市志愿精神,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优化义工运作模式,打造志愿之城、爱心之城。繁荣文化事业情况,包括“三馆一城”等文化设施建设,抓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十分钟文化圈”,构建全覆盖、普惠型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壮大文化产业情况,包括实施“文化+旅游”发展模式,打造客家精品文化旅游区;推行“文化+创意”、“文化+科技”等发展模式,建设一批文产基地;发挥大芬油画村的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品牌文化企业。
(五)深化改革创新。自主创新情况,包括推进创新载体建设,促进高成长性企业孵化;开展百家创新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加强专利创造、标准建设、品牌打造和知识产权保护,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落户,推动和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包括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细分区街事权、财权,形成责权对等、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法制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深化经济领域改革,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完善社区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领域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完善优才工程“1+12”、集聚中高层次人才“1+11”等政策措施,实施“孔雀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龙岗创业发展,探索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机制,为人才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打造人才“新特区”。
(六)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制度建设情况,包括落实污染排放标准、环保准入门槛和考核问责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保专项检查制度,强化环保实绩考核。改善生态环境情况,包括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区等生态资源规划,保护山林、湿地资源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推进龙岗河干流二期治理、布吉河等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市政公园等项目建设,实施道路绿化升级和城区立体绿化,加快绿道建设。生态经济建设情况,包括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一批生态工业园和低碳环保产业聚集区,实施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活。
(七)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弘扬大运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创新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干部科学考评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社区党建新模式,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完善社区综合党委运作模式;创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模式,实施“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廉洁城区建设情况,包括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干部人事、公共财政、基层社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快建立配套性规定;深入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严厉惩处利用审批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作风建设情况,包括发扬亲民为民的作风,完善挂点社区制度,实施领导信访机制;发扬敢闯敢试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效。
五、考核办法
信息工作考核由区委(府)办负责。实行信息采用计分制,按照“下达任务、定期考核、每月通报、年终评比”的步骤,对各街道、区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及其信息员进行考核,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下达任务。区委(府)办制定下达《龙岗区2012年党政信息采用积分任务基数表》(附件),各单位须确保完成下达的硬指标。
(二)评分办法。区委(府)办根据各单位上报信息采用的情况进行计分和积分。具体积分办法:一是区《龙岗信息》周刊、专报和专刊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计10分、20分和30分,获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5分;市《信息快报》周刊、日刊、上报、专报、增刊和调研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计10分、20分、20分、30分、40分和40分,一周网民议论热点每条计10分,短信息每条计5分,获市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0分;省《粤办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分,获得省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分。报送信息联系方法:市委办信息处联系电话:82103511、82103153,邮箱:xxc@sz.gov.cn;区委(府)办信息科联系电话:28909747、28923373,邮箱:longgxx@lg.gov.cn。二是各成员单位领导重视、机构建立,人员稳定,网络健全、运作良好,信息优秀、作用明显,加20分。三是迟报、漏报重要信息,受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条(次)扣20分;区委(府)办通报的,每条(次)扣10分。对区委(府)办公室的信息约稿,无故迟报、不报,或者瞒报、谎报,每次扣10分,并在当月的信息通报中作出说明。
(三)每月通报。区委(府)办每月定期通报各单位上月采用信息计分情况(包括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厅采用加分)和累计采用信息积分情况。同时,对未完成年度积分任务的单位,在全年采用情况通报中予以单列。
(四)考核评比。区委(府)办每年年终对各单位开展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年度全区党政信息工作先进集体20个、优秀组织者20名、优秀信息员50名。
六、奖惩办法
(一)信息稿酬。一是被区《龙岗信息》周刊、专报和专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0元、100元和200元,获区领导批示每条次另加50元;二是被市《信息快报》周刊、日刊、上报、专报、增刊和调研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50元、250元、250元、300元、400元和400元,一周网民议论热点每条计150元,短信息每条计100元,获市领导批示每条次另加100元;三是被省《粤办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400元,获省领导批示每条次另加200元。
(二)表彰先进。对我区年度评选出来的党政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区委(府)办发文进行通报表彰;被评为优秀组织者和优秀信息员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惩戒落后。区委(府)办每月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对日常信息工作不重视、报送信息不主动或成绩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报请区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附件:
龙岗区2012年党政信息采用积分任务基数表
单位 | 市采用信息(条) | 区采用信息(条) | 积 分 |
平湖街道 | 15 | 18 | 300 |
布吉街道 | 15 | 18 | 300 |
坂田街道 | 15 | 18 | 300 |
南湾街道 | 15 | 18 | 300 |
横岗街道 | 15 | 18 | 300 |
龙岗街道 | 15 | 18 | 300 |
龙城街道 | 15 | 18 | 300 |
坪地街道 | 15 | 18 | 300 |
区委组织部 | 1 | 4 | 50 |
区委宣传部 | 1 | 4 | 50 |
区委统战部(侨办) | 1 | 4 | 50 |
区纪委机关(监察局) | 1 | 4 | 50 |
区委政法委 | 1 | 4 | 50 |
区信访局 | 1 | 4 | 50 |
区委党校 | 1 | 3 | 50 |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 1 | 4 | 50 |
区政协机关 | 1 | 4 | 50 |
区法院 | 1 | 4 | 50 |
区检察院 | 1 | 4 | 50 |
区人武部 | 3 | 30 | |
区发展改革局 | 2 | 4 | 60 |
区经济促进局 | 2 | 4 | 60 |
区教育局 | 2 | 4 | 60 |
区科技创新局 | 2 | 4 | 60 |
区民政局 | 2 | 4 | 60 |
区司法局 | 1 | 4 | 50 |
区财政局 | 1 | 4 | 50 |
区国资委 | 1 | 4 | 50 |
区人力资源局 | 2 | 4 | 60 |
区住房建设局 | 2 | 4 | 60 |
区文体旅游局 | 2 | 4 | 60 |
区卫生局 | 2 | 4 | 60 |
区人口计生局 | 1 | 4 | 50 |
区审计局 | 1 | 4 | 50 |
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2 | 4 | 60 |
区统计局 | 1 | 4 | 50 |
区城管局 | 2 | 4 | 60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3 | 30 | |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 | 4 | 60 |
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 1 | 4 | 50 |
区建筑工务局 | 2 | 4 | 60 |
区城市更新办 | 1 | 4 | 50 |
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 1 | 3 | 40 |
区新闻中心 | 1 | 4 | 40 |
区政府采购中心 | 1 | 4 | 40 |
区职业训练中心 | 1 | 4 | 40 |
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 | 4 | 40 |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 | 30 | |
区总工会 | 1 | 3 | 40 |
团区委 | 1 | 3 | 40 |
区妇联 | 1 | 3 | 40 |
区总商会(区两新组织工委) | 1 | 3 | 40 |
区残联 | 3 | 30 | |
龙岗公安分局 | 2 | 4 | 60 |
龙岗交通运输局 | 2 | 4 | 60 |
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 | 2 | 4 | 60 |
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 2 | 4 | 60 |
龙岗区国税局 | 2 | 4 | 60 |
龙岗区地税局 | 2 | 4 | 60 |
市地税第五稽查局 | 3 | 30 | |
龙岗社保分局 | 1 | 4 | 50 |
龙岗国安处 | 4 | 40 | |
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1 | 3 | 30 |
龙岗邮政分局 | 3 | 30 | |
龙岗电信分局 | 3 | 30 | |
龙岗药品监管分局 | 1 | 4 | 50 |
龙岗供电局 | 3 | 30 | |
沙湾海关 | 3 | 30 | |
布吉海关 | 3 | 30 | |
龙岗交警大队 | 3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