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府办〔2012〕5号
关于成立2012年龙岗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府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横岗街道辖区和平湖街道新木社区、坂田街道大发埔社区、南湾街道厦村社区、龙城街道五联社区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摘牌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2年龙岗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姜建军
副组长:熊国伟
华振强
成员:周江涛(区政府督办专员)
刘德平(区委宣传部)
张和民(区监察局)
廖少达(区发改局)
刘少明(区财政局)
陈敏(区住房建设局)
陈振良(区文体旅游局)
陈润照(区环保水务局)
何永华(区城管局)
王亮(区安监局)
邵凯洋(区督查室)
徐光(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
邱育明(龙岗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
张红斌(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
卓盛邦(龙岗市场监管分局)
左新宇(龙岗供电局)
罗少州(龙岗交警大队)
王先杰(龙岗区公安现役消防大队)
钟永胜(平湖街道办)
龙云(布吉街道办)
初庆(坂田街道办)
陈建彪(南湾街道办)
张秀相(横岗街道办)
李平山(龙岗街道办)
熊军(龙城街道办)
黄汉平(坪地街道办)
张剑(深水龙岗水务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龙岗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由周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罗焕忠、龙岗公安分局马远忠、龙岗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寇宏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整治工作。
各重点整治地区街道、社区应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顺利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