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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办〔2011〕23号关于印发龙岗区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龙岗区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的市容环境,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大运会的召开,根据4月2日龙岗区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黄海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建设局、城管局、建筑工务局、城改办、体育新城办、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及龙城街道办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建筑工务署、区住房建设局、城管局、建筑工务局、城改办、体育新城办、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及龙城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统筹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林建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局李英杰同志担任。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大运会主场馆周边黄土裸露地块摸排工作

  为确保整治工作不重叠、不遗漏,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应于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对大运会主场馆周边及水官高速、北通道至龙城高级中学两侧的黄土裸露地块情况的摸排工作,明确需要整治的地块及责任单位。

  (二)大运会主场馆周边黄土裸露整治工作

  1.区城管局已组织实施的部分由区城管局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整治。

  2.未纳入区城管局整治范围的部分由区城管局负责整治提升前期工作,完成招投标后由龙城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

  3.属于大运山自然公园范围内的黄土裸露整治部分由区体育新城办负责组织施工。

  以上工作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工。

  (三)北通道沿线黄土裸露整治及绿化美化工作

  1.北通道红线外10米范围内的所有绿化美化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北通道红线外10米范围外,已列入国有土地整治计划的由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未纳入国有土地整治计划的由区城管局牵头做好整治提升前期相关工作,完成招投标后由龙城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以上工作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工。

  2.北通道沿线山体黄土裸露整治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治。

  (四)已出让土地及在建工地的整治工作

  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负责协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既定标准对已出让土地及在建工地实施整治,确保2011年6月20日前全面完工。

  (五)脏乱现象的清理工作

  组织精干力量对大运会主场馆周边及北通道沿线地块上的乱搭乱建、非法弃土、暴露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各单位在开展清理工作时,要主动做好两方面的对接:一是做好与市建筑工务署临时停车场的对接;二是做好与大运会场馆周边需要保留的工地的对接。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龙城街道办负责,市建筑工务署、区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局、体育新城办、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六)资金保障

  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整治资金由区财政先行垫付;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通过国有土地管理与整治渠道同步向市里申请该笔经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上来,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整治任务,营造干净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大运会的召开。

  (二)大力配合,快审快批。对大运会主场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审批,区发改、建设、审计等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参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200天行动龙岗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委〔2011〕1号)中关于相关项目的审批要求,快审快批,为施工争取更多时间。

  (三)严格标准,严肃纪律。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快速、高效施工,确保整治质量和整治效率。各单位要切实按程序办事,确保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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