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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办〔2009〕49号关于印发龙岗区2009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岗区2009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深环〔2009〕21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加快推进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二期,40万吨/日)配套管网建设进度,保证日处理污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加强运行监管,本年度新增削减COD量达到24万吨/日×(12-X-3)×30日×(120-30)mg/L×10-6万吨。其中X为建成通水月份,12-X-3为经3个月试运行后计算减排量的月数。

  (二)本年度已建污水处理厂完成COD削减量达到2.41万吨,其中布吉河水质净化厂削减0.93万吨,横岭污水处理厂削减0.58万吨,横岗污水处理厂削减0.56万吨,华为污水处理厂削减0.34万吨。

  (三)全区关停工业企业及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合计达30家,削减COD达50吨。

  (四)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正常稳定运转,避免国家和省核查核算计算新增量;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达到60家。

  (五)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要求,切实加快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

  二、任务分解

  按照服从总目标、各负其责、尊重现实、体现公平的原则对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各污染源(详见附件)。坪山新区管理的企业及单位不列入本计划,由坪山新区直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二)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积极推进治污保洁工程,加快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指定1名信息员,在每季度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区环保局减排办(联系人:曾添文;联系电话:28948109,传真:28948966),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工作经验和建议。

  (五)建立和完善减排项目台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区环保局印发的减排台账资料建档工作指引做好减排项目的台账,并及时报送区环保局减排办。

  四、考核办法

  将污染减排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环保实绩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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