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龙岗区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我区2009年水污染治理工作,加快实现“十一五”水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污水处理厂为核心的污水干管收集系统,有效进行沿河截污,削减入河污染负荷。在沿河截污管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完善以市政支管网建设为重点的排水管网,全力推进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构建污水干管骨架体系,提高旱季截污率,实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续建12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主干管工程及宝龙工业区截污管道工程
2008年市政府要求我区建设的坪山上洋、布吉、大鹏水头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等13个项目,总长度334.3公里,投资额约25亿元。2008年已完成56.5公里,2009年度目标完成约157.9公里,总体进度达到64.1%,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剩余配套截污干管建设任务(见附件1)。
(二)动工建设第一批共6个管网完善接驳工程
新动工建设梧桐山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接驳)、龙平西路至三十八号路污水干管工程、岗头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坑梓新乔围污水管工程、坪山河流域截污完善工程、坂田河布龙路箱涵截污井改造工程等6个管网完善(接驳)工程,投资估算约1.2亿,已通过区发改局立项,计划于2009年~2010年实施(见附件2)。
(三)启动新一批排水管网接驳完善工程
根据2008年排水管网调查成果和完善方案,2009年启动20个以排水管网完善为核心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管网总长度约257.6公里,投资24.22亿,2009年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力争动工建设(见附件3)。
(四)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继续推进大鹏水头污水处理厂、葵涌污水处理厂、平湖新南污水处理厂、横岗污水处理厂二期等4座污水处理厂和坪山污泥处置厂、坪山河湿地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
四、各主要单位任务分工
(一)区发改局:在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优先安排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积极与市发改局沟通,加大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加快立项审批速度。
(二)区财政局:根据市、区发改部门下达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三)区建设局:提前跟踪提供服务,对水污染治理工程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简化有关审批手续,加快招标工作。
(四)区监察局: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履行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五)区审计局: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审计工作。
(六)区环保局:对符合我区水污染治理工程“十一五”规划的水污染治理项目,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加快审批。
(七)区农林渔业局:对于水污染治理工程需要占用林地或农用地项目,协助区水办加快办理有关审批工作。
(八)区城管局: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占道审批速度,简化有关审批手续。
(九)区水务局(区水办):统筹全区水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水污染治理工程规划、计划,对工程建设实施跟踪服务。对区建筑工务局实施的项目,由区水办负责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对应阶段的报批手续后移交;对街道办实施的项目,由区水办负责完成工程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用地方案图、用地规划许可证、水保、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后移交。
(十)区建筑工务局:继续推进龙岗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等13项重点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负责区政府交办的治污工程施工任务,负责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的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在敷设截污干管过程中,将沿线排污口尽可能接入截污干管。指导各街道办组织实施排水管网的建设,参与对街道办承担工程的现场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管道施工安全措施、管道施工质量措施、与该局自身承担的在建截污干管工程有效衔接等。
(十一)区公路局: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市政公路占道审批速度,简化有关审批手续。
(十二)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加快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批、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的规划审批工作。
(十三)龙岗国土房产分局:指导征地拆迁工作,审核转地方案,加快用地审批工作。
(十四)龙岗交警大队:对水污染治理工程因占道施工影响交通的,协助进行交通疏解。
(十五)平湖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平湖木古、鹅公岭及白泥坑片区排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和平湖辅城坳及山厦片区排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十六)布吉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布吉片区排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十七)坂田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岗头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十八)南湾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
(十九)横岗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梧桐山河截污干管完善工程(接驳)、四联河截污干管工程、安良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龙岗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新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向银路、南同路、同心路污水干管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一)龙城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龙平西路至三十八号路污水干管工程和爱联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二)坪地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花园路片区及环城南路西段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和吉祥二路、六联路、鹤坑路及环城南路东段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三)坪山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坪山河流域截污完善工程、市大工业区片区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坪山河北侧街道片区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和坪山河南侧街道片区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四)坑梓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坑梓新乔围污水管工程、田坑水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和田脚水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五)葵涌街道办:负责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辖区内葵涌片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六)大鹏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大鹏片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
(二十七)南澳街道办:负责辖区内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南澳片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等排水管网完善工程组织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