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保增长促发展实施方案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正在不断蔓延和扩散,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下滑趋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重下行压力。保增长、促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的基本要求,是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和关键。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的有关文件(深府〔2009〕35号和深办发〔2009〕2号)精神,顺利完成我区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约12.5%的目标,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在特殊时期要有特殊作为,各单位必须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落实年”和“服务年”的各项具体措施,擦亮和打造好服务这块金字招牌,切实把省、市、区政府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提升企业发展和全社会战胜危机的信心。重点是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定期考核,把保工业、出口、消费和投资作为保增长、促发展的主要抓手,发挥政府调控“看得见的手”的杠杆效应,确保我区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
确定经济发展各项指标的具体目标,并把其细化分解到各街道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详见附件1、附件2),实现条块工作的有机整合,确保保增长总体目标顺利完成。2009年我区保增长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及分解情况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009年,全区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由区贸工局、科技局负责和协调,区统计局配合。
各街道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目标如下:平湖16.0%;布吉8.6%;坂田20.4%;南湾2.5%;横岗13.2%;龙岗18.9%;龙城9.9%;坪地16.0%;坪山9.9%;坑梓2.2%;葵涌12.7%;大鹏17.9%;南澳8.4%;市大工业区21.2%。由各街道办和市大工业区管委会负责。
(二)出口总额
2009年,全区实现出口总额290亿美元,同比增长6%。由区贸工局、沙湾海关、布吉海关负责和协调。
各街道出口总额目标如下:平湖19.1亿美元;布吉11.2亿美元;坂田117.5亿美元;南湾18.3亿美元;横岗20.1亿美元;龙岗13.6亿美元;龙城5.6亿美元;坪地4.7亿美元;坪山13. 7亿美元;坑梓4.0亿美元;葵涌12.5亿美元;大鹏3.0亿美元;南澳0.37亿美元。由各街道办负责。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09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6%。由区贸工局负责和协调,区统计局配合。
各街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目标如下:平湖17.9%;布吉20.0%;坂田19.9%;南湾19.5%;横岗20.2%;龙岗20.4%;龙城21.1%;坪地18.8%;坪山21.1%;坑梓20.1%;葵涌19.6%;大鹏19.8%;南澳19.4%。由各街道办负责。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2009年,全区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25亿元,同比增长18%。由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区统计局配合。其中:
1、基本建设投资382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市、区政府投资192亿元,由区建筑工务局、公路局牵头,区城管局、城改办、水务局、科技局及各街道办落实;重大社会投资63亿元,由区发改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落实;一般社会投资127亿元,由各街道办落实。
2、房地产开发投资101亿元,同比下降3%。由龙岗国土房产分局牵头,各街道办落实。
3、更新改造投资20亿元,同比零增长。由区贸工局、科技局牵头,各街道办落实。
4、其他投资22亿元,同比增长10%。由各街道办落实。
各街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目标如下:平湖68%;布吉9%;坂田15%;南湾10%;横岗46%;龙岗10%;龙城14%;坪地19%,坪山22%;坑梓25%;葵涌25%;大鹏0%;南澳20%;市大工业区0%。由各街道办和市大工业区管委会负责。
(五)旅游
2009年,全区接待游客886万人,同比增长9%;实现旅游业总收入50亿元,同比增长8%。由区旅游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重点企业服务和经济运行监测
1、解决重点企业发展问题。全面落实《龙岗区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定期走访重点企业,了解企业最新的发展动态和面临的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区服务重点企业联席会议,为企业排忧解难。各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及时跟踪落实,并将解决情况报区贸工局汇总。由区贸工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科学研究经济发展趋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区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分析经济发展态势,为区政府保增长决策提供依据。由区发改局牵头,区统计局、贸工局、科技局、财政局、龙岗区国税局、龙岗区地税局配合。
3、健全经济异动监测机制。加强终止外迁企业、负债逃匿企业、空置厂房和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测,防止经济出现异常波动。由区贸工局、劳动局牵头,各街道办配合。
(二)加大政府资金扶持
4、提高政府资金扶持额度和力度。将2009年财政性扶持资金预算扩大至5亿元,其中经济发展资金从2亿元增至3亿元,设立1亿元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1亿元的旧商业街区改造资金。全面落实区政府的各项企业扶持措施,加快审批速度,适度放宽扶持企业范围,采取金融中介贷款、贴息、贴保、专项资助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贸工局、科技局、旅游局配合。
5、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企业在改造更新设备或工艺、开发新技术等方面的投资,经区有关业务部门审定,在区经济发展资金中给予投资额5%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由区贸工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6、设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制定《龙岗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旧工业厂区的综合整治和改造、利用空置厂房引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由区贸工局牵头,区财政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和各街道办配合。
7、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银企座谈会。根据金融机构为我区企业发放贷款的额度,确定财政在各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额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由区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区贸工局、科技局配合。
8、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上市。集中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房产证、税收等历史遗留问题,安排专人跟踪落实;根据企业上市进度及时拨付专项扶持资金,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加快企业上市融资步伐。由区贸工局、科技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9、主动帮助企业申请上级政府资金扶持。积极向企业宣传上级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资金优惠政策,并帮助企业申报。将获得上级政府扶持资金的额度做为考核相关单位的一项参考指标。由区发改局、贸工局、科技局、财政局、旅游局和各街道办负责。
(三)鼓励企业拓展市场
10、大力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经贸、科技、文化和旅游展会,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深龙府〔2008〕116号)的规定及时给予补贴。由区贸工局、科技局、旅游局和文产办分别负责,区财政局配合。
11、出台《龙岗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手续办理指引》手册。为加工贸易企业消除内销障碍,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由区贸工局牵头,龙岗区国税局、龙岗区地税局、沙湾海关、布吉海关配合。
12、对货物账款保险的保费给予补贴。对保险机构为我区中小企业货物账款提供的保险保费在区经济发展资金中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由区贸工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13、鼓励有转型意愿的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进料加工企业。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允许转型企业保税料件和设备结转。由区贸工局牵头,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
(四)积极实施自主创新
14、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纳入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连续五年每年给予10万元的资助;加快推进“中小科技企业导师计划”,年内完成30对企业配对;对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配套资助额度分别由原来的100万元和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区级工程中心和检测中心的资助额度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由区科技局、贸工局负责。
15、加快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加快推进雅宝、天安和留学生产业基地等创新园区建设。对旧工业区厂房改造成为科技厂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争取两年内新建和改造93万平方米科技厂房;加大力度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街道和社区选择合适的厂房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由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区科技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6、力争优质项目落户我区。加强与市投资推广署的沟通,及时反映我区产业发展需求,争取市政府将优质大项目和关键产业配套项目落户我区。由区贸工局、科技局负责。
17、加快土地招拍挂出让。建立产业项目用地数据库,确保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需求,加快产业项目土地招拍挂出让速度。加强项目用地的检查,加快闲置土地的清理。由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区贸工局负责。
18、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比亚迪汽车、意法半导体、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四大产业集聚基地、精细化工基地、平湖物流园区、宝龙工业区、高桥工业园等有利于我区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的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由区发改局、贸工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等部门负责。
(六)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9、加快旧商业街区改造。鼓励街道规划改造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政府给予专项资助。由各街道办牵头,区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城改办、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
20、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企业。国内外知名连锁企业在我区新开设营业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且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开业1年后,资助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由区贸工局牵头,区财政局、城改办、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和各街道办配合。
21、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设商业区公交线路和站点,由区交通局负责;规划增设大型商业网点配套停车场,由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负责;适度放宽设置商业路标、悬挂促销条幅的审批,促进节庆消费,由区城管局负责。以上工作由区贸工局、各街道办配合。
22、促进旅游消费。加大旅游资源宣传促销力度,在客源地市场召开专题推介会,建立区域合作平台,扩大龙岗旅游的知名度;实施国民休闲计划,办好深圳滨海休闲旅游节等旅游节庆活动;鼓励旅游企业自主开拓市场。由区旅游局负责。
(七)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进度
23、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困难。定期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协调会,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强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由区发改局、相关审批部门负责。
24、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效能倍增”计划。按照《龙岗区优化政府投资市政道路类项目审批程序实现效能倍增的改革方案》要求,通过“无缝隙政府”和提前介入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由区发改局、建设局、审计局、环保局、水务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等部门负责。
25、加快推动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对旧工业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提出分类处理意见;重点推动黄阁坑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加快启动第二批工业区升级改造前期工作。由区城改办牵头,区贸工局和各街道办配合。
(八)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快速发展
26、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大力度推进大芬油画村、三联水晶玉石文化村、李朗国际珠宝文化产业园、龙园奇石赏石基地、南岭丝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和发展。由区文产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7、加强客家文化与文物、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整合客家围屋资源,对鹤湖新居、大万世居等客家民居进行个性化、特色化、差异性旅游策划开发,打造客家民俗文化旅游亮点。由各街道办牵头,区旅游局、文体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配合。
(九)加强统计监察工作
28、理顺企业注册登记。生产地已在我区的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从区外迁入我区后,或原无牌无照企业正式办理税务登记纳税后,增加的我区财政分成收入,前3年分别给予街道100%、50%和40%的返还奖励。由区财政局、龙岗工商分局负责,龙岗区国税局、龙岗区地税局、各街道办配合。
29、加大统计工作力度。为统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财、物,全力挖掘潜在的各类资源,做到不漏统、应统尽统。由区统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30、强化统计执法。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统计执法人员,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瞒报、迟报等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由区统计局、人事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四、任务分解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领导要定期到包点街道、包点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强力推进有关重点项目的建设,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各街道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增长的责任分解工作,做到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街道办、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任务分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将任务进一步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检查评议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分解任务按时完成。要结合区委区政府“落实年、服务年”活动的开展,从各环节优化细化服务,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凡涉及多个层级、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事项,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建立各级联动、部门联手、齐抓共管、协调作战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督促检查
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对自身分解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定期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困难,认真分析原因并设法解决。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保增长重大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街道、各部门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通报,责令改进,并把保增长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