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9—201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09〕59号)的工作部署,我区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全面展开,即将进入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与免费资质验证工作阶段。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精神和《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验证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实际,将义务教育阶段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工作管理原则
(一)按照“谁发证,谁验证”的原则,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教育部门送审的资料。
(二)认真执行“1+5”文件,严把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关。公安、工商、劳动、国土、房屋租赁管理、人口计生、教育等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审核义务教育就读和免费资格证明材料的有关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验证、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区教育局
1、建立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和免费资格送审信息数据库,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数据库的信息进行审核,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网络申请学位,学校在网上核对家长填报的信息,逐步实现区相关职能部门在网上核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督促各街道教育办和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证义务教育免费资格的确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协同区公安、工商、社保、国土房产、房屋租赁管理、人口计生等部门做好有关证件的验核工作。
(二)龙岗公安分局
1、严格执行户籍管理规定,认真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户籍信息的验核工作,确保学生户籍信息的真实可靠。
2、及时受理区教育局提交的学生户籍信息(含居住证或有效的暂住证)验核申请,确保验核结果准确可靠。
3、加强对制造、贩卖假证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区人口计生局
1、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掌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规范计划生育证件的发放和查验工作,确保学生家长计生信息准确无误。
2、负责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的验核工作,确保验核结果准确可靠。
(四)龙岗社保分局
严格按照“1+5”文件规定的要求,负责社保证明材料的验核工作,确保验核结果准确可靠。
(五)龙岗工商分局
对工商营业执照信息进行验核,确保验核结果准确可靠。
(六)龙岗国土房产分局
对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进行验核,确保验核结果准确可靠。
(七)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
加强和规范出租屋管理,确保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验核,确保验核结果准确可靠。
(八)各街道办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做好验证期间的维稳和协调工作。
三、验核证件的项目
(一)户籍证明:公安部门验核深圳户籍学生身份的真伪和年龄、住址是否一致;验核暂住户籍学生及家长暂住证的真伪;验核派出所开具的证明的真伪。
(二)计生证明:计生部门验核深圳户籍家长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是否有效,验核非深圳户籍家长的“计划生育证明”的真伪。
(三)房屋租赁证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验核“房屋租赁合同”的真伪。
(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国土部门验核学生家长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真伪。
(五)社会保障卡:社保部门验核学生家长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真伪。
(六)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验核学生家长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真伪。
四、基本步骤
(一)各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教育就读证明材料办理指南,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为教育部门、学校收受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和采集有关信息提供指引。
(二)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请就读和免费所需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就读的学校进行核对。
(三)教育部门通过网上预报名系统指导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填报就读与免费资质申请信息;学校对家长填报的信息与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区教育局建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和免费资格信息数据库。
(四)区教育局按以下两种方式向区公安、工商、社保、国土房产、人口计生、房屋租赁等职能部门提交审核材料和信息:
方式一: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协助“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与免费资格协同审核信息传输系统”项目开发单位做好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验证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发放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由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VPN安全通道实现网上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与免费资格。
方式二:区教育局按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要求从“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与免费资格协同审核信息传输系统”导出送审数据,交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与免费资格。
上述两种方式供区各职能部门选择。区各职能部门接到审核材料和信息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区教育局。
(五)“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与免费资格协同审核信息传输系统” 根据各职能部门审核的结果自动生成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和免费资质情况。区教育局组织指导各街道教育办和直属各学校按照验证系统反馈的结果做好招生和免费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20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的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时间为:5月11日—6月18日。
(三)其他年级学生的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时间为:6月29日—7月24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认义务教育免费资格所需材料的验核工作,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各相关单位要指派1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组织一批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具体落实完成此项工作。
(三)建立协作机制。各单位要确定工作责任科室和联系人,做好跨部门协调沟通工作,必要时由区政府召集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四)对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落实本项工作过程中不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按照市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1+6”文件的要求,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问责,并报监察机关备案;涉及违反政纪的,由监察部门依法查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五)验核证件后,个别家长可能会对验核结果有异议,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接受家长的质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的高度出发,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管理,建立贯彻落实执行市政府“1+5”文件精神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对入学资料验核工作中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龙岗区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与免费资质验证工作通讯录
单位 | 业务 | 职务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备注 |
区教育局 | 分管领导 | 副局长 | 韩园林 | 89551918 | 13632897639 | |
基础 | 科长 | 邱慧如 | 89551961 | 13923839918 | ||
联系人 | 谢爱兵 | 89551962 | 13902440964 | |||
联系邮箱 | ||||||
龙岗公安分局 | 分管领导 | 副局长 | 郭立峰 | 28907589 | 13802212777 | |
人口科 | 副科长 | 戴向东 | 84468222 | 13902998015 | ||
联系人 | 叶秋霜 | 84468225 | 13802557388 | |||
区人口计生局 | 分管领导 | 副局长 | 邹海静 | 28948128 | 13500046103 | |
政策法规科 | 科长 | 黄俊良 | 28948213 | 13922827668 | ||
联系人 | 陈伟生 | 28948221 | 13714498347 | |||
龙岗国土房产分局 | 分管领导 | 副局长 | 苗晶 | 28921022 | 13316565666 | |
产权科 | 科长 | 伍琪 | 28918219 | 13923811898 | ||
联系人 | 张伟强 | 28916443 | 13802274080 | |||
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 | 分管领导 | 副主任 | 曾克里 | 89916998 | 13602503638 | |
业务科 | 科长 | 赖忠桢 | 89916588 | 13714666318 | ||
联系人 | 秦若玲 | 89916639 | 13713930180 | |||
龙岗社保分局 | 分管领导 | 副局长 | 刘勋勇 | 28921598 | 13502853123 | |
征收科 | 科长 | 师钧 | 28920210 | 13509665065 | ||
联系人 | 叶榕燕 | 28958001 | 13923863621 | |||
龙岗工商分局 | 分管领导 | 副局长 | 刘学谋 | 28918913 | 13902931883 | |
注册科 | 副科长 | 张晓莹 | 28918918 | 13823551868 | ||
联系人 | 黄念杰 | 28908911 | 13590246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