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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2008年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龙府办〔2008〕26号

各街道办、区府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龙岗区2008年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龙岗区2008年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6〕56号)、《深圳市2008年度食品安全白皮书》和《关于印发龙岗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府办〔2007〕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我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改善我区农贸市场环境,强化市场社区服务功能,切实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继续坚持“政府鼓励,企业运作;政策扶持,效益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改造”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各街道办为责任单位,区相关职能部门为职责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落实各项扶持和鼓励措施,提高改造升级质量。

  二、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

  全区原有农贸市场148家,截止到2007年已有33家完成改造升级任务。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6〕56号)和《深圳市2008年度食品安全白皮书》要求,2008年我区要完成65%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即完成27家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在完成上述改造升级任务的基础上,各街道办要自加压力,力争有所突破。

  (二)具体进度安排

  上半年目标:全区完成8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

  下半年目标:全区完成19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

  三、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认真传达市政府文件和市领导有关讲话精神,结合今年改造升级工作任务要求和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由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龙岗工商分局)负责组织落实,4月份完成。

  (二)针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企业困难

  以街道为单位,针对市场面临的产权分散、业主改造升级意愿不强等具体问题,深入开展动员工作,坚定市场开办企业的信心,消除顾虑。

  在继续实施去年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今年计划实施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积极采取各种灵活措施,调动市场开办单位的积极性,提高市场开办单位实施改造升级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负责组织落实。

  (三)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争取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积极作用,促使各市场开办企业和场内经营者自觉支持、主动参与和积极实施改造升级工作,争取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此项工作由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四)强化联席会议作用,及时解决问题

  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议事协调作用。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本辖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基本情况,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的督导和服务,对市场开办企业提出的要求,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及时解决各市场在实施改造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消除工作障碍,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改造升级工作顺利开展。

  此项工作由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五)规范和加强验收工作,及时落实补助扶持政策

  规范验收程序,严格按照《深圳市农副产品超市建设标准》、《深圳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基本标准》的要求实施验收,保证改造升级质量,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办公室参与2008年度的验收工作。

  及时为申报验收的农贸市场办理相关审查手续,对通过验收的市场及时落实扶持鼓励政策。

  此项工作由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六)及时调解利益冲突,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引导其依法处理改造升级过程中的利益关系,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和冲突,确保市场顺利实施改造升级,做到改造前后平稳过渡。

  加强维稳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改造升级之机收取保护费、茶水费以及改造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打、砸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各农贸市场经营动态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种因市场改造升级而引发的罢市、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落实原市场经营者的照顾政策。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完成后,原市场经营者中的深圳市户籍人员如愿意到改造后的新市场应聘或承租经营店档,凡符合招聘或招商条件的,市场开办单位应予聘用或予以承租;未被聘用或未能承租新店档的,由区劳动部门提供免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以上工作由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区劳动局和龙岗公安分局协助。

  (七)做好巩固规范工作,保持改造升级效果

  及时为已通过验收的农贸市场办理消防、环保、卫生许可证(批文)及营业执照等,确保市场各类主体资格规范合法。同时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市场消防、环保、卫生、交易等设施配置齐全、维护良好、使用规范,使市场改造升级后的效果得到长期保持和稳定发挥。

  此项工作由龙岗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龙岗工商分局负责。

  (八)加强工作进度监控,定期报送工作信息

  加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进度的监督与控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度要细化到具体市场;建立各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街道办于每月25日向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2008年度改造升级农贸市场明细表(见附件2)。

  联系人:陈阿平,联系电话:28900822,传真:28906932, 电子信箱: ChenAP@szaic.gov.cn

  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负责。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街道办、各有关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实施城市发展战略、改善我区市容环境和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对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克服困难,杜绝畏难情绪,全力推进辖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强领导,攻坚克难

  各街道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对于涉及市场规划、国土审批手续等重点难点问题的,建立政府各有关审批部门联席办公制度,对各项审批实行专事专办。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各街道办、各单位要协调各新闻媒体单位,积极配合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认真做好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正面典型事例。对于抵制以及消极对待改造升级工作的市场,要及时曝光,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强化责任

  区政府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分赴各街道办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未能按时完成既定任务的,要落实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龙岗区2008年度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分解表

  2.龙岗区2008年度改造升级农贸市场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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