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07年 > 第3期

关于印发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垃圾转运站专项规划》及全市城管工作会议要求,我区今年需建设完成77座永久性垃圾转运站,100座临时性垃圾转运站。为了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结合龙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区“两会”精神,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八字方针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快垃圾转运站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标准和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在今年内建成永久性垃圾转运站77座,临时性垃圾转运站100座(2座临时站点可折合永久性站点1座),实现垃圾收集、运输现代化。

  三、任务分工

  垃圾转运站建设已列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中,并要求“确保百分之百完成、百分之百兑现”。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垃圾转运站的选址及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垃圾转运站选址。各街道办按照《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及进度要求分解表》(见附件)任务要求,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联系驻各街道的规划联络员,落实好选址。尽量在原有的旧垃圾屋、旧公厕所在位置建设和改造,尽量动员相关企业、公司出地进行垃圾转运站配套建设;同时规划部门要大力协助各街道办,及时规划新的选址。区城管局给予技术指导。

  由各街道办负责,在5月15日前完成,区城管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配合。

  (二)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鉴于垃圾转运站占地虽小,但用地的审批手续复杂,为了节约人力、物力,各街道办将垃圾转运站初步选址(含站点坐标)汇总至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统一向规划、国土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由区城管局负责,龙岗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配合。

  (三)土建工程建设

  各街道办根据全区部署的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遵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并组织辖区内垃圾转运站土建工程的建设。

  由各街道办负责,在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区城管局配合。

  (四)垃圾压缩设备采购

  为了节约资金,采购质量好的垃圾压缩设备,同时实现资源共享,合理调配,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垃圾压缩设备,区城管局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及相关售后服务要求。

  由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区城管局配合。

  (五)工程设计和监理

  由区城管局按照市规划局和市城管局联合制订的垃圾转运站设计标准,委托设计部门统一设计。各街道办按统一的设计图纸,确定工程监理公司,做好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

  由区城管局负责,区建设局、各街道办配合。

  (六)资金计划的落实

  区发改局要落实好增建的10座永久性垃圾转运站及100座移动式垃圾转运站建设资金计划,区城管局落实好市的配套资金。

  由区发改局负责,区财政局、城管局配合。

  (七)工程验收和结算

  由区城管局会同区建设局、各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完毕后,由各街道办自行负责工程结算并报送区审计部门审计。

  由各街道办负责,在12月31日前完成,区建设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八)建立、健全垃圾收运网络,全面推进垃圾收运市场化

  垃圾转运站建设完成后,由各街道负责管理。各街道要改变现行的由市政服务中心自行收运的模式,组织公开招投标,将垃圾收运全面推向市场化。

  由各街道办负责,区城管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龙岗区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曾稳高同志任组长,区城管局詹绍铮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各街道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垃圾转运站建设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及做好垃圾转运站的选址、建设工作。区建设局、环保局、龙岗规划分局、滨海规划分局、龙岗国土房产分局、各街道办指定专人联系,并将联系人员名单及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办理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区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垃圾转运站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手续。区建设局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报建审批、竣工验收工作。区发改局、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各街道办负责土建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实施建设。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推进该项工作。区建设、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对工作落实不力,拖延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的,区政府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落实资金。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垃圾转运站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区发改局落实转运站建设资金计划,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建设资金,区城管局跟踪落实市的配套资金。

  (四)建立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季报制度。各街道每个季度将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展情况报区城管局,区城管局汇总后将建设情况报区垃圾转运站建设领导小组及市环卫处。对工作落实不力、拖延工程建设进度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及进度要求分解表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

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及进度要求分解表

序号

街道

原规划建设任务(座)

今年规划建设任务(座)

临时性转运站点建设数量(座)

进度安排

1

平湖

8

8

6

1、4月3日—5月15日,各街道完成垃圾转运站的选址任务;         2、5月16日—6月15日,规划部门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6月16日—6月30日,国土部门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用地预审;       4、7月1日—7月31日,各街道做好垃圾转运站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     5、8月1日—12月31日,各街道完成垃圾转运站土建工程建设。

2

布吉

5

5

10

3

坂田

3

4

6

4

南湾

4

5

10

5

横岗

12

12

10

6

龙岗

7

10

10

7

龙城

5

6

6

8

坪地

5

5

10

9

坪山

8

8

14

10

坑梓

5

7

6

11

葵涌

2

3

4

12

大鹏

2

3

4

13

南澳

1

1

4

14

合计

67

77

100

  主题词:城乡建设 垃圾转运站 方案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