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
《龙岗区社区教育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九日
龙岗区社区教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适应我区城市化建设需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全面开展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城区,提高居民素质,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深府〔2006〕2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立足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适应社区建设和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培训模式,促进社区居民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社区教育,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全面推动平安龙岗、和谐龙岗建设工作。
二、工作性质
社区教育是指社区组织或社区工作者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对社区成员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从而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社会教育活动或过程。
社区教育应加强对居民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并为居民的终身学习提供服务。
社区教育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社区成员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充分发挥其创造潜能,使之服务于自身成长和社区发展。
社区教育工作要与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民间组织的教育工作相结合,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
社区教育工作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配合、全体居民广泛参与,逐步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教育运行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包括教育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教育机构、师资、场馆、设备等,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三、工作重点
社区教育以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包括: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外来人员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弱势群体提高生存技能培训;社区居民科学文化、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社会生活教育培训;婴幼儿教育和青少年学生的校外素质教育;老年人社会文化教育等。
四、工作目标
构建具有时代特征、龙岗特色、横向沟通、纵向衔接、多层次、全方位、全员、全程、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调动和发挥区内组织、单位、家庭、个人的积极性,全力推进社区教育,在全社会树立“终身学习、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的意识,同时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街道”、“学习型居委”和“学习型家庭”,全面实现“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体系社会化、学习方式科学化”的目标。
五、构建网络
(一)依托各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社区教育中心。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开展从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外来劳务工的就业培训,社区居民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教育工作站。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种教育资源,满足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需要。
六、组织实施
(一)成立龙岗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是统筹社区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与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管理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划、建立制度、评估督导、组织试点、交流推广等;定期召开社区教育工作会议和专题研讨会议,探讨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兼任。
(二)各街道成立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办、成校、宣传、民政、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本街道的社区教育工作。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公室主任由成校校长担任。
(三)各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教育工作站,委派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七、队伍建设
按照“专职为骨干、兼职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社区教育队伍。
(一)配备基层工作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选派教师,为各街道配备1—2名专职辅导员,为每个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辅导员;每个企事业单位有1位分管领导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相关区属单位有1位分管领导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二)辖区内中小学、成校教职员工是社区教育的主要力量,各中小学、成校要指定专人联系社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通过家校共建,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要联系关工委、“五老”干部,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辅导。
(四)义工组织要为社区教育提供必要的服务。
(五)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人才库,聘请一批有专业技术和特长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积极配合社区教育工作。
八、经费保障
发挥政府扶持和市场扶持的双重作用,建立多渠道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各街道、社区也要有相应的专项经费投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社区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到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中。2007年10月,各街道要成立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加挂社区教育中心的牌子;11月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教育工作站。
(二)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区教育督导室要将社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纳入日常管理中,并对社区教育的第三级网络开展检查、评估。区直属机关工委要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并制定评估考核方案;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学习型街道”、“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并制定评估考核方案;区贸工局、总工会要积极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并制定评估考核方案;区妇联要积极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并制定评估考核方案。
(三)加大对社区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开展社区教育对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龙岗的重大意义,总结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社区教育工作。区广播电视中心、《深圳侨报》等宣传媒体要积极宣传我区社区教育的开展情况,大力营造良好的社区教育氛围,使我区的社区教育工作健康、顺利、稳步发展。
(四)开展龙岗区社区教育节活动,每2年举行1次,时间定在该年的11月28日。主要活动内容:1、展示各部门、各街道社区教育成果;2、表彰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社区教育工作单位”、“先进社区教育工作者”;3、举办社区教育专题讲座和论文研讨会。
主题词:教育 方案 通知
抄送:区直属机关工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