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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6〕8号)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制定了《龙岗区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该表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工作特点,结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责任风暴”的若干措施》,抓好市政府“1+6”文件的贯彻执行,并对《龙岗区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中的工作任务作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保证所列工作任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2006年5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将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报告区政府。


二○○六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 执行力Δ 建设 通知
  抄送:区五套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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