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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文明区检查验收的工作方案

  今年是深圳市第二届“文明区”评选年。本月底,市文明委将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成两组,对各区的文明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然后评选出“文明示范区”和“创建文明区工作先进区”由市委、市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和奖励。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检查组(共23人)定于12月24日(星期三)全天到我区检查验收,带队领导为市政协副主席李连和。为做好迎检工作,力争我区跨进“文明示范区”行列,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会务安排

  1、时间、地点:12月24日上午9:40-11:50时,区府迎宾馆3楼会议室 ;

  2、参加人员:

  (1)区领导:晖鸿、李铭、品宗、忠泰、旺枝、锡琴、文龙、胜兴、蔡立、朱水、雨蓉;

  (2)区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负责人;

  (3)各镇委和龙岗、龙城街道临时党工委书记、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宣传部长。

  3、会议议程:

  会议名称为“龙岗区迎接文明区检查验收汇报会”,会议由区长李铭同志主持。

  (1)观看形象宣传片《魅力之邀---龙岗》和《家园》(共30分钟);

  (2)区委书记余晖鸿同志汇报我区创建工作(30分钟);

  (3)检查组提问、讲话(15分钟)。

  4、会议材料:

  (1)创建文明示范区申报材料;

  (2)创建文明示范区自评得分表;

  (3)政法、文体、教育、卫生、环保、国土、建设、城管、计生、司法、劳动、民政、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创建总结材料;

  (4)12月3-4日区五套班子检查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5)《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6)《深圳市龙岗区创建文明示范区实施意见》;

  (7)《深圳市龙岗区创建文明示范区五年(2003-2008)规划纲要》;

  (8)《关于命名表彰龙岗区“文明创建工程示范点和“文明创建工程先进点”的通报》

  (9)《龙岗区首届“关爱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以上9项分装成两册。

  (10)形象宣传片《魅力之邀---龙岗》;

  (11)形象宣传册《新龙岗、新发展》;

  (12)建区10周年丛书(3册)。

  5、午餐及午休(11:50-2:20):

  (1)午餐陪同区领导:晖鸿、李铭、品宗、忠泰、锡琴、胜兴、蔡立;

  (2)午餐安排在彬源海港酒楼国宾15-16房,午休安排在机荷高速荷坳休息区。

  二、现场检查安排

  1、时间:下午2:30-5:30;

  2、分组安排

  (1)领导组(陪检查组组长和市文明办领导检查)

  ①陪同区领导:晖鸿、李铭、品宗、忠泰、锡琴、胜兴、蔡立同志;

  ②出发时间:12月24日下午2:30,参加陪同的区领导集中在区政府东广场乘坐中巴,前往龙城广场北广场(区府大门对面)等候检查组领导(锡琴同志于2:10时前到达检查组驻地迎接检查组领导);

  ③路线(检查组要求安排两条,届时随机选1条):

  线路1:区府---龙城广场---国土分局办证大厅---新亚洲花园----荷坳新村---西坑村---旧城改造项目新世纪广场---横岗文化广场(晚餐安排在横岗君逸酒店万寿宫的万寿厅)

  线路2:区府---龙城广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新亚洲花园---荷坳新村---公众高尔夫球场---西坑村---旧城改造项目新世纪广场---横岗文化广场(晚餐安排在横岗君逸酒店万寿宫的万寿厅)

  (2)部门组(各有关部门陪同对口上级部门进行单项检查)

  ①具体分组安排及检查地点见区政府政务活动通知。

  ②出发时间:各有关部门与对口上级部门领导协商出发时间,并在确定时间前到达检查组驻地;

  ③各有关部门要负责提供本检查组的车辆,并于下午5:30将检查组成员送至横岗君逸酒店万寿宫万寿厅集中用晚餐。

  三、工作分工

  1、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文明示范区实地考察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明确责任分工(见附件二),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以迎接检查组的实地考察;

  2、区文明办担任本次迎检工作的总协调、总联络,并负责起草创建文明示范区申报材料、汇报材料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于12月22-25日对我区的创建工作及检查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4、区接待办负责安排当日午餐、午休及晚餐;

  5、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会议室(会标、音响、水果及茶水等)、在大院内悬挂宣传标语和宣传气球(口号见附件三)、设置迎宾牌,并安排一部中巴(18座以上)于24日下午2:00在区政府东广场等候;

  6、区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全区交通秩序,疏导参观路线沿线交通并安排一部警车引路;

  7、区城管办负责整治参观沿线的环境卫生,并协调各镇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

  8、各参观点要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和讲解汇报工作,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口号见附件三)。

  联络人:彭罡,28958518,13312986886;李县辉,28909736,13510837261。

  龙岗区委(府)办

  200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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