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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岗区工厂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龙岗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区现有工矿企业7069间,设有集体食堂的企业3474间。2000年至今,我区共上报食物中毒事件 26起,其中23起发生于集体食堂;2005年1月以来,我区发生7起工厂企业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已成为我区食物中毒的主要发生场所。为遏制我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厂正常生产,保障工人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我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贯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建立自律机制相结合,从体制和机制上逐步建立保证工厂企业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工厂正常生产,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为建设“效益龙岗”、“和谐龙岗”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按照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把整治与建设、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分步实施,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街道、社区和企业责任,力争使全区企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状况有进一步改观。

  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达到如下目标:一是提高我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办证率,通过整治达到卫生学要求;二是完善工厂企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各项食品卫生操作规程,规范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管理,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探索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的管理新模式,建立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龙岗区辖区内设有集体食堂的工厂。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为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龙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增加区卫生局段小贝、谢劲心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卫生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邱泽文、谢劲心同志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协调。

  (二)加强协作,明确职责

  各街道、社区要将工厂企业集体食堂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督促工厂办理卫生许可证,帮助工厂建立和完善集体食堂管理机制。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正确导向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客观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法制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卫生防病意识。

  区纪委机关(监察局):负责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说情、包庇等违纪案件的查处。

  区经贸局:在负责招商引资时预先告知工厂企业需要办理的各种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的卫生行政许可。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各卫生监督监测单位对全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进行监督监测,负责食堂整治卫生技术指导;依法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工厂企业集体食堂进行行政处罚。

  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工厂企业集体食堂能够采购放心食品。

  区农林渔业局: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工厂企业集体食堂能够采购“放心菜”、“放心肉”。

  区物流办:负责全区生猪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和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保证工厂企业集体食堂能够采购“放心肉”。

  龙岗公安分局:及时受理、侦查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的构成犯罪或故意投毒嫌疑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查处涉案人员和阻挠、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办案的有关当事人。

  龙岗规划分局:对新引进工厂企业的厂房,在建设设计阶段按照食品卫生学要求设计好工厂食堂的布局和相应功能区。

  龙岗工商分局:加强集贸市场的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龙岗质监分局:加强粮油等食品原料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止劣质粮油等食品原料流入工厂企业集体食堂。

  龙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布吉海关、沙湾海关:依法加强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及时沟通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信息,打击走私食品,防止劣质食品流入工厂企业集体食堂。

  龙岗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调重特大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龙岗盐务分局:依法加强对我区盐流通和市场的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防止劣质盐流入工厂企业集体食堂。

  各街道办:成立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工厂企业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

  调动全社会参与集体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专项整治、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宣传工作是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整治工作的全过程要有新闻媒体参与,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执法氛围,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注意抓好典型示范宣传,定期在媒体上公布食品卫生信誉度较好的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和工业区中心食堂,树立好的榜样。对在整治工作中不得力、不配合的单位要及时曝光。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5年8月1日-10日)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8月11日-31日)

  部署和督促工厂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存在的薄弱环节。依法申办卫生许可证,建立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食品原料及食品采购的“索证”制度,改善卫生设施条件,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餐具按要求清洗消毒,严禁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的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等。切实加强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整治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5年9—12月)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街道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工厂食堂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查封的一律予以查封。对确实无条件按要求设立集体食堂的旧、小工厂要积极探讨集体食堂的管理新模式。在一些旧、小工厂所在工业区,由街道办牵头,所在工业区管理部门、所在社区居委或居民小组统建中心集体食堂,统一管理。

  10月份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月)

  各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2006年1月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各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要在2005年8月10日前将1名联络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各卫生监督所于8月10日前将本辖区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基本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各街道办和相关部门于2005年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小结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2006年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韦厚明;联系电话:84807252。

  主题词:卫生 集体食堂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宣传部、纪委机关(监察局)。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1日印发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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