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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治污保洁工程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治污保洁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是珠江整治行动、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的延续和深化,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我区治污保洁工程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协调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加强领导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治污保洁工程目标如期实现。

  二、逐项落实工程任务

  按照《关于实施2005年珠江流域(龙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深龙府〔2005〕26号)和《关于印发龙岗区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府〔2005〕33号)要求,逐项落实工程任务,务必于2005年年底前完成任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认真执行《龙岗区治污保洁工程信息报送办法》,严格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信息季报制度,确保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1.关于印发《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2.龙岗区治污保洁工程信息报送办法

  3.治污保洁工程季报责任人填报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环保  水环境  整治   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2:

  龙岗区治污保洁工程信息报送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龙岗区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府〔2005〕33号),掌握我区治污保洁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根据省、市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综合整治信息报送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落实信息报送责任人

  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1名治污保洁工程季报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每季度按时上报本单位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05年9月1日前将本单位治污保洁工程季报责任人名单、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手机号码报区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污保洁办),如更换信息报送责任人,请及时通知区治污保洁办。联系人:吴咏阳;电话(传真):28948197。

  二、报送内容

  各单位在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工作中的重要会议、活动,主要工作、工作方法和有关工作举措,主要工程项目进展,本单位工作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和有关建议等。其中工程项目以表格形式上报。

  三、报送时间及方法

  治污保洁工程季报: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首月1日(即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前将上季度工作情况报送区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治污保洁工程总结: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报送上年度治污保洁工程总结及本年度上半年治污保洁工作小结。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治污保洁工程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季报制度;紧密跟踪各项工程进度并及时反馈信息,主动积极提供信息材料,确保按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3:

治污保洁工程季报责任人填报表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手机号码

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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