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龙岗区2005年质量工作要点》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龙岗区2005年质量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和谐龙岗、效益龙岗的目标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提高经济质量、效益为中心,继续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在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抓好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建设和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求真务实,充分发挥龙岗质量工作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作用,为推进我区城市化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质量目标
——全区高新技术产品、传统优势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市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
——争创1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2个以上广东省名牌产品,1个国家免检产品。
——质量投诉查处率达到98%以上,区域性、行业性的严重质量问题得到根本整治,不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事故。
——评价认定5家以下“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争取引导1家以上企业获得“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荣誉。
——经复查整改后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不合格工程不交付使用,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的交通、水务、住宅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为100%,工程优良率比上年提高。
——加强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一批有高质量标准的服务型企业。
——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物业管理、旅游、商业等领域创建一批省、市级的优质服务窗口和精品服务项目。
——游客综合满意率、客运正点率、医院患者满意率、零售行业顾客满意度、商品质量合格率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1、继续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区政府工作部署,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整合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龙岗质监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企业的宣传发动和证后监管工作,坚持开展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加大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查处力度,要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情况通报工商、卫生部门;要积极与上级沟通,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力度。
——龙岗工商分局要继续在流通领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活动,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查处无照生产企业、小作坊。
——区卫生局要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商场直接入口食品的卫生检查,加强预防工作,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工厂集体食堂和酒楼的卫生监督工作。
——龙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共享机制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区农林渔业局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无公害产品行动计划,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落实打假责任制,保持打假工作高压态势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打假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健全通报制度,对因监管不力而导致发生区域性、规模性制假售假案件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对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实行动态监管,今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紧密配合,以食品、建材、药品、农产品、燃气、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打假专项行动,抓好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产(商)品的整治,要加大案件执法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和燃气安全管理
龙岗质监分局要以重特大事故危险源单位为重点开展巡查工作,实行分类监管,健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宣传、培训,督促其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提高设备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区建设局要协调质监、城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我区燃气市场,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积极推进燃气销售网点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大力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兴区工作,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1、继续开展质量兴区活动,切实提高本区域各行业的质量水平
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责任制,完善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及质量奖惩机制,优化质量工作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间协调、配合的质量振兴工作机制,加强交流,着力提高“质量兴区”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质量兴镇”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龙岗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按照各自工作职能,逐步开展“质量进社区”、“质量兴业”、“质量兴民营企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努力实现开展各种质量活动与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的有机结合,以达到“质量兴区”的目标。
2、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
区经贸、质监、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利于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培育与发展的运行机制,有效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各类资源,加快我区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步伐,出台实实在在的鼓励、保护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有竞争力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发现和培育具有名牌潜力的企业和产品,主动做好推荐我区优秀企业申报国家、省名牌产品和市长质量奖的服务工作,力争今年再有一批龙岗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市长质量奖称号,切实提高名牌产品在我区工业经济中的贡献率,促进我区相当部分工业企业实现从单一加工为主到向以生产经营自主品牌方式为主的转变。
3、引导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同时继续做好今年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
要不断完善“龙岗区区长质量奖”评价标准和评定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最终评价认定一批质量管理卓越、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广泛公信力的获得“龙岗区区长质量奖”的优秀企业;要继续引导和推动全区各行业认真实施和追求“卓越绩效模式”,促使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要在辖区企业中积极推广“顾客满意度调查”、“卓越绩效管理”、“零缺陷管理”、“6西格玛管理”等先进的国际质量管理方法、标准和理念,促进我区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
1、继续强化标准化和认证服务工作
龙岗质监分局一要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二要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一方面结合龙岗实际,在推动我区优势行业、保护环境和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方面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辖区有基础的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此来提高我区企业整体经营、竞争素质;三要继续引导、鼓励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和产品认证,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
2、强化计量监督管理
龙岗质监分局要加强对重点计量器具及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围绕加油机、集贸市场、液化石油气充装量、医院门诊使用检测仪器、眼镜检测等重点领域开展计量专项检查;以中小企业为重点,指导建立计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计量工作能力。
(四)按照深圳后花园的建设要求,高起点、高标准抓好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建设
——区建设部门要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将集体监督、预防监督、巡查监督、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建筑工地、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环节,确保工程现场检查到位,提高监督人员执法水平和现场质量管理水平,及时消除质量隐患;要认真组织建筑结构质量及监理工作专项检查,强化对监理市场的监管力度,同时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区交通部门要加快全区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确保重点工程高质量地投入使用;要坚持提高服务质量以保障运输市场安全,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包车运输、客运安全防范、化学危险品运输、长途客运班车等专项检查活动;加强人员培训工作,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净化运输市场,提高道路运输质量。
——区水务部门要继续抓好“两河”干流治理、裸露山体缺口整治和水库安全建设等重要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等级要达到优良标准;要规范供水行业管理,监督和检查企业推行质量保证服务,确保供水水质合格。
——区物流(旅游)部门要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引进现代流通方式,优化购物环境和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商业业态结构,提升商业档次水平;要加快旅游产品开发,深入推进行业深层次管理,树立规范经营样板,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加强旅游要素配套,组合延伸旅游线路,提升我区旅游服务水平。
——区卫生部门要重点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妇幼保健体系、基层卫生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卫生信息体系的建设,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重点抓好医疗安全工作和急诊医疗工作,认真执行医疗安全制度和安全警示办法,落实急诊工作制度,减少医疗纠纷,切实提高急救技术水平;要积极倡导良好的医风医德,优化就医环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区农林渔业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规范农资、农药销售管理,加大农产品检测密度,实行重点市场驻场制和一般市场巡查制相结合的监管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区环保部门要构筑源头控污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要按照省市“治污保洁”任务要求,按进度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与建设、辐射环境安全与防护等各项任务,推动我区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