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龙岗区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于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15:00-16:00,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1301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号)举行关于《龙岗区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经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我局已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有关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听证主持人:邓轩
听证员:潘岩、张翔
听证陈述人:李丹
书记员:陈泽扬
听证参加人:
陈浩:市民代表
黎丽:市民代表
雷忠文:市民代表
王昱沣:市民代表
薛客:市民代表
周旺:市民代表
张梅青:市民代表
张志强:市民代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听证机关反映。
监督人:尹恒;监督电话:0755-89986325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