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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4:00至18:00,在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11楼1101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举行关于《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经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我局已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有关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听证主持人:张巧玲

  听证员:张娜、胡涞

  听证陈述人:王颖

  书记员:祝笋

  听证参加人:

  官   东    市民代表

  吕   丽    市民代表

  李   童    市民代表

  王   莹    市民代表

  于   滨    市民代表

  杨   彬    市民代表

  袁朝红    市民代表

  杨宏图    市民代表

  曾文静    市民代表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有异议,请及时向听证机关反映。

  监督人:黄春,监督电话:0755-28908640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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