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龙岗区委组织部对深圳市龙岗区深龙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采购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孔雀计划展示交流中心运营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3000421 合同金额(万元):25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深龙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
变更内容描述: 一、变更事项: 1.“对接交流”中的“资智企智对接活动”由8场减少至6场,核减合同金额12万元; 2.“国情研修活动”由4场减少至3场,核减合同金额3万元; 3.经双方协商,除上述两点外其它服务内容不变,合同总金额再扣减10万元。 二、变更金额:核减25万元。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积极响应上级关于节省财政支出的要求,与供应商协商一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采购人: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 联系电话:0755-2890982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51092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 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