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2009]7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13年度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专家评审和审查小组审查等程序,确定了拟资助项目。现将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我局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计划财务中心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908室
联系人:赵子康 戴霏
联系电话:89551806邮编:518172
附件:2013年度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资助项目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3年9月27日
2013年度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拟资助项目
序号 |
申请项目名称 |
申请实施单位 |
项目建设内容 |
1 |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环保强制评估 |
深圳市龙岗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
项目预期目标从2012年4月到2012年12月共完成30家企业环保强制评估报告。 |
2 |
2013年龙岗区环评机构考核 |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2013年开展两次环评机构考核,邀请专家对龙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及日常考核。 |
3 |
环境在线监测设备购置补助 |
龙岗区环境和水政监察大队 |
我区共有30家省市重点排污监管企业需在已安装PH、电导率等在线监测设备的基础上加装重金属(包括总铜和六价铬)在线监测设备和远程采样设备,以促进重点污染源重金属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