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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5号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因由】

  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经历了6场台风和27场暴雨袭击,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据预测:2018年汛期天气呈现“大暴雨多、强度大,强对流天气多发,台风影响早、路径复杂”的特点,属于近十年较重年份,期间又恰逢“五一”、“端午”假期以及文博会等大型活动,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进一步加大,必须提前谋划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对工作。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区(新区,下同)、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我市汛期即将来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汛期灾害天气变化情况,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密防范因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一)增强汛期安全风险意识。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杜绝侥幸懈怠心理,切实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增强风险预判能力。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汛期安全工作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专题部署、推进落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预案,提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质量,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自然灾害耦合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突出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突出“五一”、“端午”及文博会等重点时段,制定有效应对方案和措施;对易发生险情的病险水库、危险边坡、堤坝河道、隧道、涵洞、老旧围墙、临建设施、低洼地带、易涝点等重点部位,要树立警示标识并加强监测监控,必要时实施应急治理工程进行整治修复;要根据三防、气象等部门预测预报,指导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提前做好汛期防范相关准备,完善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各类应急物资并加强演练,切实提升汛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三)加强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点防范台风、雷暴、大风及局部强降雨等灾害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及防范应对,确保安全。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建局、水务局、城管局及各区要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起重机械倾覆、大型广告牌倒塌等威胁的场所、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加大对危险边坡、隧道、涵洞、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建筑工地、地铁施工、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堤坝边坡塌方、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塔吊、龙门吊倒塌等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市安监局、消防监管局、气象局及各区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防爆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落实防水、防潮、防雷电等事故预防措施,加强关键设备、防雷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等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深圳海事局、市规划国土委、经贸信息委要加强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船舶安全管控,指导督促相关船舶按照防台应急避风预案要求,全面落实回港避风、停运等应急措施。各区、其他各行业领域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汛防风安全风险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切实防范遏制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事故预警,强化与气象、三防、国土等部门的联动,必要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事故防范要求,做到紧急情况下停产停业、果断撤人,避免事故伤亡损失扩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作用,将防御信息及时通知到受影响区域企业及有关人员,引导相关人员落实避险防范措施。要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强对流天气、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常识,逐步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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