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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15期)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一、事故概况

序号

事发

区域

事发单位

事故地点

死亡

人数

所属领域

事故类型

事故概况

1

宝安区

深圳市嘉宇顺科技有限公司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深圳市嘉宇顺科技有限公司

1

制造业

机械伤害

2017年4月27日10时左右,深圳市嘉宇顺科技有限公司注塑车间员工程某在操作注塑机时,注塑机的机械手突然倒下,砸伤其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

南山区

深圳市辉发建材经营部

南山区西丽街道深圳艺晶五金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8楼

1

居民服务业

高处坠落

2017年4月29日9点40分,深圳市辉发建材经营部一工人在深圳市艺晶五金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厂房8楼拆卸排气扇过程中,不慎踩碎采光玻璃,从8楼坠落地面,经120医护人员现场确认死亡。

3

龙华区

个体施工队

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工作站新湖路24号

1

居民服务业

高处坠落

2017年4月30日19时20分,一打散工的维修工人乔某在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袋车间一楼楼板进行防漏水槽维修时,不慎踩到天花吊顶(约2.6米高),重心失稳坠落地面,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备注:以上事故信息及概况均为初步调查情况,相关信息可能随着调查深入发生变化。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在本辖区发生。

  2.各级安监部门要强化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及设备维护,严格落实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坚决防止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加强临时性作业安全管理,严禁将临时性生产作业活动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对涉及高处作业的,务必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通过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及追责力度,倒逼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3.请各区(新区)在五日内将本期事故通报逐层传达至辖区各个街道、社区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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