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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17期)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一、事故概况

序号

事发

区域

事发单位

事故地点

死亡

人数

所属领域

事故类型

事故概况

1

福田区

施工单位:深圳市政总公司

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3号门深福保大厦附近地铁3号线延长线3131标在建工地

3

轨道交通建筑业

坍塌

2017年5月11日上午10点30分,深圳地铁3号线延长线3131标福保站15-18轴开挖面由于持续暴雨导致土方含水量过大,发生基坑土方整体失稳滑坡事故,造成3名巡查抽排水情况的作业人员被埋,经救援挖掘,先后确认3人已死亡。

2

宝安区

东莞市东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创维科技工业园二期4#楼工程项目工地

1

建筑安装业

高处坠落

2017年5月13日8时左右,东莞市东日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徐某,在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创维科技工业园二期4#楼楼顶(21层)太阳能热水系统框架(高约6米)上安装太阳能集热板时,不慎坠到楼顶地面,后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备注:以上事故信息及概况均为初步调查情况,相关信息可能随着调查深入发生变化。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在本辖区发生。

  2.请住房建设等轨道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强化汛期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开展预防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高边坡)、地下工程等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轨道交通建设事故高发势头。

  3.请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管,加大高坠事故警示教育力度,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及管控措施,规范佩戴安全带等防护装备,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坚决防止建筑业高坠事故反复发生。

  4.请各区(新区)在五日内将本期事故通报逐层传达至辖区各个街道、社区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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