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月份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类事故,包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和工矿商贸等其他事故,下同)7起,死亡6人;同比起数大幅上升75%,死亡人数大幅上升100%。其中: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上升300%、增加3起,死亡人数上升300%、增加3人。事故情况如下:
2018年8月3日9时左右,位于坪地街道深圳市尚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8年8月11日8时30分左右,位于园山街道永盛科技园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8年8月22日7时50分左右,位于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围岭路16号兴恒利源五金塑料加工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2.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起数上升200%、增加2起,死亡人数上升100%、增加1人。亡人事故情况如下:
2018年8月6日9时20分,位于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榕树下村28-2号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8年8月15日8时左右,位于宝龙街道江西九丰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下降50%、减少1起,死亡人数下降50%、减少1人。事故情况如下:
2018年8月23日15时00分,一重型自卸货车沿龙岗区平湖街道横东岭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途经横东岭路与丹平路交汇处(丹平快速桥底)时与一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所有事故,下同)26起,死亡8人;同比起数下降39.53%、减少17起,死亡人数上升14.29%、增加1人。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13起,死亡3人,受伤8人;同比起数下降61.76%、减少21起,死亡人数下降50%、减少3人,受伤人数下降71.43%、减少20人。
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100%。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6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上升500%,死亡人数上升400%。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7起,死亡0人;同比起数下降12.50%,死亡人数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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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8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1-8月份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8起,死亡47人;同比起数上升9.09%,死亡人数上升20.51%。其中: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14人;同比起数上升83.33%、增加5起,死亡人数上升180%、增加9人。
2.建筑业。发生事故16起,死亡13人;同比起数上升77.78%、增加7起,死亡人数上升44.44%、增加4人。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6起,死亡15人;同比起数下降33.33%、减少8起,死亡人数下降25%、减少4人。
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上升100%、增加1起,死亡人数上升100%、增加1人。
5.其他行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上升33.33%、增加1起,死亡人数上升33.33%、增加1人。其中:居民服务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水产和供应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租赁服务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二)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8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305起,死亡72人,受伤117人;同比起数下降34.41%,死亡人数下降5.26%,受伤人数下降51.05%。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141起,死亡39人,受伤93人;同比起数下降49.28%,死亡人数下降30.36%,受伤人数下降60.4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14人,受伤10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7.50%,死亡人数下降30.00%;受伤人数下降37.50%。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33起,死亡33人;同比起数上升83.33%,死亡人数上升94.12%。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131起,死亡0人,受伤2人;同比起数下降22.49%、减少38起,死亡人数下降100%、减少3人,受伤人数上升100%、增加1人。
(三)较大以上事故情况
1-8月份,发生1起较大事故(事故性质待定),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今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同比大幅上升。
1-8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各类事故305起,死亡72人;同比起数下降34.41%,死亡人数下降5.26%;较大事故发生1起,死亡4人,受伤4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00%。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发生33起,死亡33人,同比起数大幅上升83.33%,死亡人数上升94.12%,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同比大幅上升。
8月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6人,同比起数大幅上升75%,死亡人数大幅上升100%,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陡然严峻。
(二)部分街道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依然高发。
1-8月份,全区共有10个街道发生工矿商贸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共发生事故33起、死亡33人,受伤22人。其中平湖街道发生7起,死亡9人,受伤20人,死亡人数占比27.27%;坪地街道发生6起,死亡6人,死亡人数占比18.18%;坂田街道发生5起,死亡5人,死亡人数占比15.15%;宝龙街道发生5起,死亡4人,死亡人数占比12.12%。其中:8月份宝龙街道发生2起,死亡2人,平湖、坪地、园山街道均发生1起,死亡1人;平湖、坪地、宝龙街道事故依然高发,以上事故高发多发街道需进一步强化事故管控措施压降事故。
(三)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冶金等工贸行业。
1-8月份,工矿商贸及其它事故发生事故33起,死亡33人,其中:
建筑业发生事故16起,死亡13人,受伤18人,事故起数占比48.48%,死亡人数占比39.39%。其中:高坠事故发生10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占比62.50%,死亡人数占比61.54%;坍塌事故发生3起,死亡2人,受伤16人,事故起数占比18.75%,死亡人数占比15.38%;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事故各发生1起,死亡1人。高坠死亡人数占比61.54%,这表明,由于部分从业人员对作业风险认识不足,大多存在侥幸心理,无证从事特种作业,未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忽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高坠事故屡有发生。
冶金等工贸行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14人,受伤4人,事故起数占比33.33%,死亡人数占比42.42%。其中:机械伤害事故发生6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占比54.55%,死亡人数占比42.86%;坍塌事故发生1起,死亡4人,受伤4人,死亡人数占比28.57%;触电、中毒、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事故各发生1起,死亡1人。机械伤害死亡人数占比42.86%,这表明,部分企业在从事生产工作时未能提供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或设备,设备老旧、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作业环境恶劣;未制定符合要求贴合本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管理不力;作业人员对风险认识不足,无证作业、串岗作业、违章作业普遍,导致机械伤害事故高发。
(四)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续双下降。
1-8月份,道路交通事故与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分别下降49.28%和30.36%,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续双下降。
(五)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
1-8月份,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降幅较大,分别下降22.49%和100%。未发生人员伤亡,未发生达到统计口径的生产经营性火灾,形势持续好转。
四、全区8月份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情况
(一)安监执法情况
8月份,全区共实施行政处罚288次,同比增长396.6%(2017年58次),环比增长1.1%(7月份285次)。行政处罚次数排在前5位的街道依次为:龙岗街道(41次)、横岗街道(38次)、宝龙街道(33次)、平湖街道(32次)、园山街道(30次)。
8月份,全区实施经济处罚金额为393.4万元,同比增长150.28%(2017年157.22万元),环比增长38.5%(7月份284.13万元)。其中,监督罚款为340.64万元,占经济处罚总数的86.6%;事故罚款52.76万元,占经济处罚总数的13.4%。经济处罚金额排在前5位的街道依次为:平湖街道(54.08万元)、宝龙街道(46.3万元)、横岗街道(40.7万元)、园山街道(28.76万元)、布吉街道(28万元)。
(二)消防执法情况
2018年8月份,全区消防监督检查各类场所560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1265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120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39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36份(罚款单位217家,罚款个人2人),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44份,责令“三停”单位66家,共罚款金额149.70万元,同比下降24.20%。
2018年8月,全区11个街道实施行政处罚次数前5位的街道分别是:坂田街道33次,龙岗街道28次、龙城街道27次,南湾、平湖街道各21次。全区11个街道处罚金额排名前5位的街道分别是:坂田街道25.20万元、龙城街道24.40万元、龙岗街道18.20万元、平湖街道16.10万元、南湾街道13.00万元。
(三)交警执法情况
在区交安办统筹下,龙岗交警大队与东部高速交警大队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酒驾、飙车、不系安全带、违规使用远光灯等危险驾驶行为,以及泥头车、货车、营运车辆等“三超一疲劳”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高压整治。据统计,2018年8月,龙岗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29万宗(不含高速公路),同比上升79.72%;罚款金额2978.87万元,同比上升33.53%。其中,扣车2770辆,同比上升63.13%;醉酒164宗,同比上升72.63%;酒后215宗,同比上升69.29%;行人非机动车2.30万宗,同比上升77.07%;泥头车违法3725宗,同比上升118.09%;行政拘留177人,同比上升210.53%。
高速公路(龙岗段)共查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0万宗,同比上升112.79%;罚款金额1084.10万元,同比下降47.47%。其中,扣车180辆,同比上升69.81%;货车1551宗,同比下降2%;无证驾驶23宗,同比上升91.67%;伪造变造证件、号牌4宗,同比上升100%;不系安全带4948宗,同比上升183.39%;醉酒18宗,同比上升28.57%;酒后11宗,同比下降2.67%;拘留15人,同比下降36.36%。
(四)交通执法情况
2018年8月,全区交通检查各类车辆2267辆,开具交通违法处罚行为通知书312份,罚款金额144.31万元,处罚宗数较去年同比下降15.9%(去年同期处罚371宗),处罚金额同比增长20.4%(去年同期处罚119.86万元)。
全区8个交管所实施行政处罚宗数前3位的街道分别是:龙龙岗街道50宗,南湾街道44宗,横岗街道44宗。全区8个交管所处罚金额排名前3位的街道分别是:布吉街道28.60万元、坪地街道27.56万元、龙岗街道18.89万元。
(五)住建执法情况
建筑施工:2018年8月,区管工程334项,共出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出动1328人次,检查432项次,排查安全隐患1594项,已整改1549项,整改率97%,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1份,责令停工通知书6份,录入省动态扣分系统75份,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同比减少55.9%,处罚金额374.35万元,同比增加948.6%。
燃气行业:2018年8月,燃气站点280个,共出动96人次,检查燃气站点33站次,排查安全隐患52项,已整改46项,整改率88.5%,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
(六)市场和质量监管系统执法情况
2018年8月,共出动执法人员386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其他经营单位4777家次,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4宗,罚没5.4万元(同比增长1%);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查封违法违规使用设备12台套,立案20宗。
五、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
8月份,全区共计巡查各类企业5190家,发现存在隐患企业5031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2450处,复查企业4091家,督促企业整改隐患17878处。全区网格巡查转交执法组立案调查115次(平湖9次、布吉12次、吉华9次、坂田12次、南湾9次、横岗4次、园山14次、龙岗11次、龙城8次、宝龙14次、坪地13次)。坪地街道、坂田街道及布吉街道分别以36.76%、35.76%、23.46%的巡查率位列全区前三。
六、工作意见和建议
从1-8月份整体情况看,我区的生产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态势,尤其工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上升明显。当前正值汛期,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着巨大挑战、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下,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月份,已发生两起边坡垮塌事故。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全力以赴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近期重点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要坚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相关业务部门督促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安全纳管全覆盖;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指示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清理无证照特种设备和查处无证操作专项治理行动;三是开展城中村电气火灾整治和“三小”场所消防整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五是深化工业园区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加油站、粉尘涉爆、锂电池生产储存、有限空间作业、电镀、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继续推进工业园区(除前期开展整治的276个园区以外)的整治与提升,努力做到园区监管全覆盖。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各街道要针对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高发态势,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厉追究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压降事故。同时,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增加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量,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保证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三)加固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加大力度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落实管控措施,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运用互联网、微信群开展监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双盲”应急演练,着实提升全区应急管理能力。
(四)扎实做好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可能导致坍塌、垮塌的设施设备、危险场所和部位加强安全检查,重点加大对危险边坡、隧道涵洞、堤坝河道、围墙挡土墙、房屋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渣土受纳场、临时建筑等重点区域(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因极端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五)开展城中村出租屋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道办、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辖区城中村出租屋用电安全实际,制定城中村出租屋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出租屋用电安全隐患排查。要通过督促出租屋业主自查自纠及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查准查实城中村出租屋各类用电安全隐患,并强力督促业主整改,确保城中村出租屋一栋一栋过关、一套一套过关。对拒不自查自纠、拒不整改的出租屋业主要依法严肃查处,防范触电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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