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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10月典型案例“深圳市裕佳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安全出口锁闭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市裕佳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联络

  二、案件情况

  2023年6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张宏帅、王瀚尘对深圳市裕佳精密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第一栋楼梯间通往楼顶天台的安全出口锁闭。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9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深龙岗)应急责改〔2023〕1171号执法文书,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7月5日前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毕。2023年7月3日,经局领导批准,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张宏帅、王瀚尘对该单位第一栋楼梯间通往楼顶天台的安全出口锁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7月14日,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复查合格。上述违法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姚建诗)、《现场检查记录》(深龙岗)应急现记〔2023〕1691 号、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予以证明。

  深圳市裕佳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一楼生产车间一处安全出口锁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执法过程

  1、2023年6月2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发出《现场检查记录》;

  2、2023年7月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3、2023年8月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深圳市裕佳精密金属有限公司第一栋楼梯间通往楼顶天台的安全出口锁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21的规定,建议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建诗作出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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