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十一届外来青工文体节已定于2015年04月15日— 5月底隆重举行,为活跃外来青工的文化生活、展示广大外来青工的文艺风采,决定在第十一届外来青工文体节期间举办深圳市外来青工歌手大赛。现制定青工歌手大赛龙岗区初赛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深圳市第十一届外来青工文体节外来青工歌手大赛(龙岗区初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第十一届外来青工文体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龙岗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龙岗区各街道
三、比赛办法、时间和地点
大赛分为四个组别,分别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和组合;参赛歌手在比赛中演唱一首歌曲,大赛组委会鼓励参赛歌手演唱2014年以来新创作的歌曲。
本届外来青工歌手大赛龙岗区初赛在龙岗区文化馆进行,由各街道负责每种唱法选送2-4位优秀歌手参加初赛,并以街道为单位统一将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文化馆活动部,初赛后从每个组别中选出3名选手参加市决赛;
初赛联系人:欧阳茜(电话:89558682,18679796883),
梁玲玲(电话:89558682,18664911251)
初赛报名截止日期:4月24日
初赛抽签时间:4月24日 下午1:30
初赛抽签地点:龙岗区文化馆4楼大厅
初赛时间:4月24日 下午2:30
初赛地点:龙岗区文化馆4楼小剧场
四、评委安排
(一)初赛评委由龙岗区文化馆自行确定。
(二)比赛将严格按比赛规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选。
五、参赛要求
(一)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外来青工(即不含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和其他有深圳户口的人员),性别、地域不限,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工作证(或工牌)即可报名参加初赛。不符合参赛条件和造假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歌手的参赛资格由初赛的举办单位负责审查。
(二)参赛者凭本人身份证(或工牌)到指定地点报名(初赛报名和比赛地点由龙岗区文化馆安排,由各区领队统一带队参加比赛),报名时交本人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大赛免收报名费。
(三)初赛参赛选手要求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定,演出服装、化妆、伴奏带及用餐等自备。
(四)参赛歌曲时间限5分钟以内。
(五)歌曲内容要求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内容健康、向上。
(六)为鼓励创作,演唱“第十届外来青工文体节”结束以来由我市作者新创作的歌曲将给予加分,具体做法在比赛前由评委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