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34号审计通知书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月26日至3月2日,对龙岗区平冈中学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龙岗区平冈中学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龙岗区平冈中学学校校园内,将学校围墙内墙面改造为校园文化长廊,主要装饰做法:地上0.82米以内贴蘑菇面文化石,其余墙面为浮雕艺术造型,全长188.77米,共39幅人物浮雕。根据深龙发改〔2015〕87号文,该工程计划总投资7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年教育费附加和2013年教育费附加结余款。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岗区平冈中学,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采用抽签方式招标,中标合同价591 219.88元。工程于2015年3月21日开工,2015年4月27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龙岗区平冈中学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价为637 882.25元。经审计,审定价632 123.52元(其中建安费600 323.52元),核减5 758.73元,核减率0.9%。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该工程资金来源于2014年教育费附加和2013年教育费附加结余款31.3165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5 758.73元。主要是多计石材墙面工程量,核减5 758.73元。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5 758.7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5 758.73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632 123.52元进行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龙岗区平冈中学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