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19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月13日至3月5日,对横岗街道大康雪龙数控厂西侧边坡等8个地质灾害及危险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横岗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横岗街道,根据深龙发改〔2013〕421号概算批复,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 63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该工程属于市2012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项目之一,其中包括:横岗大康雪龙数控厂西侧边坡治理工程、横岗长江浦工业区长金路1号美平电机厂东侧边坡治理工程、横岗坳二村兆恒宏盛工业区内边坡治理工程、横岗荷坳社区金源三路5号怡明彩印厂东北侧边坡治理工程、横岗保安明治橡胶化成(深圳)有限公司侧边坡治理工程、横岗马六龙苑新村文化活动中心南侧边坡治理工程、横岗长江浦工业区铭沛时装有限公司边坡治理工程、横岗安良五村油田路28号边坡治理工程八个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锚杆(索)工程、格构梁工程、挡墙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该八个工程施工统一打包招标,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4 840 414.53元。工程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采用抽签法确定为深圳市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4年4月20日开工,2015年1月18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横岗街道办和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21 210 245.74元,审计审定造价20 339 686.19元(其中建安费16 877 053.67元),核减870 559.55元,核减率4.10%。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横岗街道办收到区财政拨该工程相关款项13 846 764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870 559.55元。主要原因:
1.工程建安费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758 185.29元。
2.其他费共核减112 374.26元。其中:设计费核减8 900元,勘察费核减40 674.96元,水泥专项基金核减12 086.68元,施工图审查费核减39 046.74元,结算咨询费核减6 165.88元,专家评审费核5 500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5年1月18日竣工验收,2015年12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870 559.55元予以调减,以审计审定造价20 339 686.19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横岗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