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92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5日至7月27日,对四联社区排榜社区公园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横岗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凉亭、水磨石凳和厕所等设施,新铺绿道、登山道和停车场,种植各种乔灌木、地被安装庭院灯、吊灯,公园配套给排水安装等。根据深龙发改〔2013〕538号文批复,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13万元。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园林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凯荣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 1 613 731.25元。工程于2014年5月26日开工,于2015年11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横岗街道办和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1 982 510.21元,审定总造价1 918 058.99元(其中建安费1 726 079.47元),核减64 451.22元,核减率3.25%(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审计日,横岗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12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64 451.22元。主要原因:
1.建安工程部分项目套价有误及工程量多计60 304.74元;
2.其他费用多计4 146.48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其他费用64 451.22元予以扣减,以审定总造价1 918 058.99元进行结算。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横岗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报告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