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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街道东方半岛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174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6月6日至8月5日,对布吉街道东方半岛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布吉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布吉街道龙园意境32栋,根据深龙发改〔2013〕473号概算批复,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8.0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新做轻质砖隔墙和钢化玻璃隔墙、抛光砖、复合木地板地面、轻钢龙骨铝格栅、轻钢龙骨石膏板天棚,乳胶漆、木纹防火板墙面,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在区住建局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施工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组别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顺洲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509 818.90元。工程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新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3年8月2日开工,2013年12月3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布吉街道办和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公司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667 678.14元,审计审定造价646 591.20元(其中建安费597 572.27元),核减21 086.94元,核减率3.16%。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该工程资金为街道自筹。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资料基本齐全,但存在建安工程造价超中标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21 086.94元。主要原因:

  1.工程建安费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16 673.28元。

  2.其他费共核减4 413.66元。其中:设计费核减3 584.97元,结算审核费核减828.69元。

  (二)建安工程造价超中标合同价较多。工程中标合同价509 818.90元,建安结算审定价597 572.27元,超中标合同价87 753.37元,超幅为17.21%。主要原因是增加电线电缆、荧光灯、门窗等工程。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3年12月3日竣工验收,2015年5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21 086.94元予以调减,以审计审定造价646 591.20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建安工程造价超中标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避免因工程设计考虑不周全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加较多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布吉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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