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70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25日至9月28日,对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光华社康中心修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由深龙发改〔2013〕812号文批复总概算,计划投资总额12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本工程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标示标牌系统、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背景音乐、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第二人民医院。该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是深圳市国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757 582.03元。设计单位为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4年5月16日开工,2014年7月30日竣工,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1 022 658.48元。经审计,审定造价976 533.93元(其中建安费880 982.11元),核减46 124.55元,核减率4.51%。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区第二人民医院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相关拨款694 179.73元,并已支付该工程相关款项共694 179.73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46 124.55元。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建安费部分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造价43 320.37元;工程其他费按合同调整,核减造价2 804.18元。
(二)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较多。工程建安费审定价880 982.11元,中标合同价757 582.03元,超出中标合同价123 400.08元,超出率达16.29%。超出原因主要是:实际施工时采用的B版施工图较招标时采用的A版施工图调整了部分装饰工程的设计内容,增加了翻新区域,增设块料墙面、装饰面板、金属门窗等工程量。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4年7月竣工验收,2016年2月送审竣工决算,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46 124.55元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 976 533.93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设计管理工作,减少工程实施阶段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