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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平湖街道鹅溪学校搬迁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6〕115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4月19日至11月15日,对龙岗区平湖街道鹅溪学校搬迁新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建筑工务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平湖街道元岭北路旁,是新建一所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总用地面积27282.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30.69平方米,主要包括:1栋5层教学楼、1栋4层实验楼、1栋4层办公楼、1栋风雨操场和食堂、人防地下室、值班室等。深龙发改〔2012〕652号文批复项目总概算6 583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教育费附加。工程内容包括:边坡工程、基坑支付工程、土建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该项目搬迁新建工程于2012年11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采用先评后抽法定标,中标人为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49 413 147.66元。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建筑工务局,搬迁新建工程设计单位经公开招标确定为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经公开招标确定为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搬迁新建工程于2013年1月开工,2015年5月通过了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和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67 086 931.86元。经审计,审定造价66 016 101.34元(其中搬迁新建工程建安费57 744 597.61元),核减1 070 830.52元,核减率1.60%。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建筑工务局共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54 529 501.03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但存在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较多等问题;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1 070 830.52元。其中:

  1. 搬迁新建工程建安费多计990 901.70元。原因是部分项目单价偏高和工程量多计。

  2.其他费用多计79 928.82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多计15 325.57元,给水管线迁改工程设计费多计37 097.48元,勘察费多计17 332.08元,造价咨询费多计10 173.69元。

  (二)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较多。搬迁新建工程建安费审定价57 744 597.61元,中标合同价49 413 147.66元,超出中标合同价8 331 449.95元,超出率达16.86%。超出原因主要是设计变更,调整土方运距及工料机调差等。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5年5月竣工验收,直至2016年3月,区建筑工务局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我局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 该项目多计的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1 070 830.52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66 016 101.34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设计管理工作,减少工程实施阶段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建筑工务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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